朋友俩人一起聚餐,觥筹交错后同榻而眠,不料一人见利忘义,将对方的银行卡盗走,两次盗刷2000元, 淅川警方经过缜密调查后,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淅川县金河镇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月19日中午,淅川县 上集镇王某家里来了一位客人:朋友刘某。两人相见甚欢,席间开怀畅饮,不觉醉意熏染,王某便留刘某在家同榻休息,下午,先醒来的刘某在屋内见到王某银行卡后,卷卡走之。次日,刘某在县城某ATM机上实施盗窃,在试着输入几组“傻瓜”密码后,竟然成功。随后,刘某两次盗刷银行卡上的现金2000元。10月7日,王某欲购物,银行卡无踪,惶急之下来到银行,方知现金被盗刷。接警后,淅川县公安局上集派出所调取了银行账目清单及ATM机监控视频,王某辨认后大呼:此乃刘某是也!不几日,刘某投案自首。
10月15日,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淅川警方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银行卡一定要存放在安全、不易被犯罪分子找到的地方;银行卡密码切不可图方便,使用简单的“傻瓜”密码;最好将银行卡与自己的手机绑定,可随时知晓银行卡上的资金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