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上线省政风热线全媒体直播节目,就医保个人账户缴费调整、医保报销比例等问题回应群众关切。
医保个人账户调整 具体措施由国家发布
今年8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调整前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0%,调整后是什么样的?个人账户在改革后会有哪些影响?
对此,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朱晓文介绍,职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门诊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药店的购药费用,目前它的资金来源是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的30%。
征求意见稿发布以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对个人账户的划入、使用,以及如何建立门诊供给保障机制做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安排,它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它的共济互助功能,最终达到公平可持续。目前国家层面正在对征求意见稿得来的社会各方意见进行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具体的措施还要等国家发布以后才能最终确定。
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建立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共济保障机制。共济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可以相互刷卡买药就医吗?朱晓文表示,征求意见稿里面提出了家庭共济的概念,按照征求意见稿理解,可以用于家庭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包括参保等等,因为每个人的健康状况不一样,同在一个家庭,有的健康人群个人账户的钱用不掉,长期积压在账户中。但最终怎么确定还是要等国家正式的文件发布。
扬州医保报销比例降低
省医保局:切实做好兜底保障
最近,有扬州市民反映,自己患有尿毒症,每周都要到当地医院进行血透治疗,但是令他为难的是,今年6月份以来,其参保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增加,医保报销比例降低,患者直呼“有点难”。在前期采访中,扬州市江都区医保局服务保障科负责人表示,医保报销比例从原来的90%下降至80%的原因是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足。
今年3月24日,扬州市医保局、扬州市卫健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和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有关保障待遇的通知》,对此,扬州市医保局局长华德荣表示,扬州市医保局制定出台这个文件主要发挥引导和促进作用,完善市级统筹当中的相关规范。既然是完善和统一,为什么会造成现在血透病人的费用增加?
扬州市医保局局长华德荣介绍,血透病人是作为门特医,门特医报销待遇是按照类同于住院比例来报销的,首诊90%,第二次是80%,确实出现了一部分比例的降低。华德荣说,血透患者当中,大部分是农村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他们享受着报销比例超过90%的待遇。
针对这种情况,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二级巡视员、省医保中心主任陈敏仁强调,各地在推进医保工作和改革过程当中,确实涉及到职工的保障和稳定问题,江苏省医保局也对职工的待遇问题高度关注,在推进工作或者推进改革过程当中,都把稳定职工的待遇当成一个重要的中心问题来研究解决。
为此,江苏省医保局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保障职工待遇的稳定。比如,江苏省医保局一方面推进建立多层级医疗保障制度,不但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也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对于一些特困人群,包括每年患病高支出费用的人群,省医保局还有一些针对性的兜底性的政策,来稳定这部分人员的待遇水平。
另外一方面,江苏省医保局也在扩大职工的报销范围,将疗效好、价格高的一些经过国家谈判的药品,及时纳入医保的报销范围。此外,江苏省医保局通过推进药品和耗材的“带量采购”,来降低药品和耗材的单价,事实上也是起到一个稳定职工待遇水平的作用。
对于一些可能实现不了兜底保障的情况,江苏省医保局要求各级医保部门,通过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这部分人员的动态情况,有针对性的去解决。
新华日报·政风热线记者 蒋浩
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