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0日,河津市公安局城区中心派出所经过多日侦查获取重要线索后,先后抓获组织卖淫嫖娼嫌疑人王某芳和涉嫌窝藏犯罪嫌疑人的郭某虎。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芳在逃后,郭某虎为其提供位于城关村某出租屋的住处,同时用自己的身份证为王某芳办理了手机号码供其与外界联系,致使该案侦查难度增加。
经审讯,郭某虎承认其明知王某芳负案在逃仍为其提供隐匿场所的违法事实。
目前,郭某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而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通风报信、出谋划策等包庇的行为。
公民窝藏、包庇他人,不仅严重妨害侦查机关、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最终还将被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