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提前享受国家的养老保险金,遵义两名村民伪造身份信息让自己“变老”,并提前领取了13万余元。当地一名村干部也以假冒身份的方式,骗取1万余元养老保险金。日前,经法院审理,3人均因诈骗罪被判刑。
家住遵义市习水县的曾某(女),1967年出生于遵义市桐梓县。根据相关规定,曾某应于2017年7月领取养老保险金。
不过,为了能提前享受养老金,曾某于2008年8月使用虚假身份证,以虚增其年龄的方式,到桐梓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了养老保险。从2011年11月至2019年3月,曾某领取了养老保险金117620余元。按其真实身份信息,曾某应从2017年7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其骗取养老保险金88377.88元。
以同样手段骗取养老保险金的,还包括出生于1954年12月的李某。根据规定,李某享受养老保险的时间为2015年1月。不过,李某却于2006年6月以伪造身份信息虚增年龄的方式,从2011年1月起至2019年3月共计领取了养老保险金124920余元,其骗取养老保险金为45834元。
2019年底,桐梓县相关工作人员发现这一案件线索,于是向当地警方报案。经警方传唤,曾某、李某二人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还所领取的养老保险金。
今年5月,桐梓县木瓜镇纪委在工作中,发现该镇四垭村支书黎某也存在骗保问题。经核查,黎某利用虚假身份证,假冒桐梓县木瓜镇某小学代课老师,骗取了养老保险金11660余元。
经调查,曾某、李某、黎某3人,分别因诈骗罪被桐梓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中旬,桐梓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案件。
日前,法院经审理后:
被告人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000元;
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
被告人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