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义传媒中心-武义新闻网
近日,记者在北岭1路-4路发现,许多公共停车位上面停的不是机动车,而是自行车,电动车,甚至还有用路桩、椅子、凳子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的。
道路两旁的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公共停车位本来已经不够用,还要被私人、商家霸占,这等于变相将公共停车资源变成了“自留地”。文明城市创建离不开大家共同的努力,这不仅需要相关部门担负起职责,加强管理,更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树立起文明的意识,从自身做起,让公共资源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融媒体中心记者
编辑:饶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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