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宣传系列报道之四 | 这些特别规定保护女职工要知晓

2021-01-22 14:07:41 作者: 职业病防治宣

女人在职场上的突出表现折射出社会发展的前进,半个多世纪前提出的标语“妇女能顶半边天”,在今日益发从一致走向实际。如安在劳作中给予这“半边天”更多的维护,使其免受工作病损害?《工作病防治法》中提出了多条女职工劳作维护特别规则。

规则清晰了女职工忌讳从事的劳作规模,如矿山井下作业、第四级膂力劳作强度作业、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越20公斤的作业,或许连续负重、每次负重超越25公斤的作业等。其间,规则还特别划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和哺乳期忌讳从事的劳作规模。如女职工在经期忌讳从事一系列冷水作业、低温作业、高强度作业和高处作业等。女职工孕期忌讳在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越国家工作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劳作,忌讳进行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出产、触摸麻醉剂气体等及一系列高处、冷水、噪声、密闭、高压等作业。女职工哺乳期忌讳在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越国家工作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劳作。

《工作病防治法》还清晰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下降其薪酬、予以解雇、与其免除劳作或许聘任合同;用人单位为孕期女职工减轻或组织其可习惯的劳作,不得组织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伸劳作时刻或夜班;怀孕女职工产前检查所需时刻计入劳作时刻,女职工生育享用148天产假,哺乳期女职工劳作时刻内可组织1小时哺乳时刻等女职工特别待遇,给予女人劳作者更多的尊重和维护。

作者:宋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