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2日讯(通讯员戴怡记者万凌云)1月22日上午,丹阳交警车管所破获一同考生运用高科技设备进行考试做弊行为,及时纠正并按考试有关规则作出严肃处理。
经查,考生张某本在丹阳车管所参与科目一考试时,将做弊设备信号发射器绑在左边小腿上,并将微型摄像头黏贴于内衣上。在其考试期间,一向左顾右盼,不去操作鼠标进行考试,而是整个身体极度靠近电脑,神色非常严重。
监考人员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当即采纳举动,将其控制住,并当场搜出做弊设备。据张某本告知,因每次模考分数较低,就经过介绍联络到了“黄牛”收取做弊设备,企图以做弊的手法经过考试。
现在,该案子已移送丹阳网安大队、丹阳开发区派出所,作进一步深挖处理。记者得悉,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运用规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请求人在考试进程中有贿赂、作弊行为的,撤销考试资历,现已经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果无效;请求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校正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