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郭先生改口称,“还有10万元不在我这,在甲方那里,我们正在协调。”
在等待退款的这段时间,淡先生也曾多次向“贝壳找房”投诉此事。3月23日,“贝壳找房”工作人员回电淡先生称:“郭先生的行为有损我们平台的名誉,我们第一时间就把他开除了。虽然在贝壳找房APP上还能搜到郭先生的页面,但他实际已经离职,我们也要追究他的责任。您的房子不是在平台签署的,我们也试图跟业主要过钱,但业主说这是定金。”
该工作人员告诉淡先生,因为淡先生和郭先生是通过“贝壳找房”认识的,所以他们可以试着帮淡先生向业主要剩下的“定金”。同时,该工作人员建议淡先生用法律手段解决他和郭先生之间的纠纷。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郭先生收取了淡先生的钱款,给淡先生开具了两张收据,收据上均盖有陕西璟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公章,如果加盖的陕西璟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公章是真实的,视为陕西璟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收了款,淡先生与陕西璟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建立了合同关系,陕西璟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有退还的义务。相反,如果陕西璟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公章是假的,那么这属于郭先生的个人行为,郭先生个人负有退还的责任。
赵良善表示,如将淡先生支付的12万元定为定金,3万元定为购审费用,既然郭先生承诺为淡先生办妥购房资格,而且根据政策也无法通过合法手段办成购房资格,那么在未能办成购审资格的情况,收取定金和费用的一方郭先生或陕西璟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有退还定金和费用的责任。“贝壳找房”平台负有对合作方房屋中介的资质认真审查的义务,如房屋中介资质出问题,“贝壳找房”平台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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