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来到长沙市周南秀峰学校
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禁渔期内
男子许某某网购可视化钓鱼竿去湘江边垂钓
自以为“一人一竿”不会犯禁
却没想到“可视锚鱼”工具
为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
也由此获刑
据介绍
该案系《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
湖南省首例
使用可视化钓竿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
许某某是一位垂钓爱好者,2020年12月,他网购了一根可视化鱼竿,一有空就会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与芙蓉北路的沙河水域钓鱼。
2021年1月30日,许某某正用可视化鱼竿钓鱼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后经长沙市农业农村局认定,许某某使用的“可视锚鱼”工具为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据许某某交代,他曾在1月28日,钓到过一条“红尾”鱼。随即,公诉机关以许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审。
4月23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来到长沙市周南秀峰学校,公开审理了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庭审中,被告人许某某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许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许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
Q1
为什么用可视化鱼竿钓鱼也构成犯罪呢?
对此,承办法官杨宇当庭释法,并指出了可视化锚鱼的危害性。
“可视锚鱼工具是新出现的一种高科技钓鱼工具,配特大号锚鱼钩,可以通过视频观察水底的鱼类,水下摄像头可以将水下画面实时传送回显示屏,鱼类出现在锚鱼附近时,主动将尖锐的钩刺穿插进入鱼体,以挂刺的方式捕捉鱼类,因此捕获极高,鱼类难以逃脱。”杨宇说,使用“可视锚鱼”设备捕鱼的危害在于,该设备所配的钓钩远大于使用钓饵的一般鱼钩,钓钩的钩尖高和钩口宽为一般鱼钩的10倍以上。大尺寸的钩刺会在鱼体上造成很大的创口,例如体重10千克以上的鱼,被钓钩钩刺挂住体侧或腹部后,由于剧烈挣扎可能挣脱,但会将鱼体体壁撕开接近10厘米的裂口,这此受伤严重的鱼类会很快死亡。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刘笑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