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神探狄仁杰在一系列影视作品中都是断案如神,其实历史上的狄仁杰除了担任大法官外,还文武全才,文能治国辅政,一直被女皇武则天所器重,到死都是宰相。那么,狄仁杰为何能得到武则天一生的信任呢?
在1315年前的今天,0700年11月11日 (农历九月廿六),宰相狄仁杰逝世。
他曾再造唐朝
狄仁杰,字怀英,唐贞观四年(630年)生于并州(今太原)的一个官宦之家。显庆元年(656年),26岁的狄仁杰通过明经科考试及第,出任汴州的判官。满腔热血的狄仁杰开始了他的工作,可现实很快给了他一次沉重打击——被胥吏诬告了一把。幸运的是,这一状告到了河南黜陟使阎立本那里。阎立本不仅弄清了真相,而且发现狄仁杰是一个德才兼备的难得人物,推荐狄仁杰做了并州都督府法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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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因为狄仁杰在地方工作出色而勤恳,特别是判案方面才能十分突出,在地方上积累了将近20年的断案经验后,上元二年(675年),他被调,当上了大理丞。狄仁杰刚到大理寺上任的时候,积压的案件已经非常多。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夜以继日,笔不停批,整整奋战了一年,就把积压案件全都清理了,涉案人员达17000人之多,事后竟然一个喊冤的都没有。数量之多,质量之好,在当时传为佳话,在今天看来也堪称神奇。不久,高宗就提拔他当了“侍御史”。此官的品级虽不高,和大理丞一样也是从六品,但属于“清望官”。这个官位对日后的仕途有很大帮助,一般来说,它的升迁速度比其他机构要快。这时期的狄仁杰,给世人的印象是能力超强,判案如神又铁面无私,很像后来人们心目中的包公形象。这大概就是狄仁杰会被认为是“神探”的重要原因。
神判而非神探
唐高宗在位的晚期,高宗皇后武则天因为干练多才,逐渐掌握了最高权力,于684年称帝,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狄仁杰由此开始了长达十年的宰相生涯。历史上的狄仁杰被“分割”成了两半,唐高宗时他是办事认真的能臣,武则天时是中枢决策的宰相。在小说和电视剧里,当上了丞相的狄仁杰还是每天忙着到处“微服私访”,没事就找案子来查,发挥他超强的推理能力。但历史上真实的狄仁杰,虽也是忙得到处跑,但他忙的不是查案,而是协助武则天处理政事。
狄仁杰一生中最重要的活动是兴复李唐皇室,要实现这一愿望,就必须设法对武则天施加影响,改变她对两个儿子的看法,使李显(唐中宗)与李旦(唐睿宗)兄弟能够摆脱被囚禁的地位。后来,曾被狄仁杰举荐的张柬之,在武则天弥留之际发动“政变”,复大唐国号,唐朝复国。当然,狄仁杰已经没有机会看到这一幕,就在他力阻武则天大造佛像的那年九月,狄仁杰去世。武则天亲自为他主持丧礼,废朝三日,这是当时人臣的最高待遇。
中国“福尔摩斯”是如何诞生的?
狄仁杰能够被当作“神探”得归功于一个荷兰人,他叫高罗佩。上世纪40年代在重庆时,高罗佩读到了《武则天四大奇案》,他认识到书中所描写的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无论在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侦破奇案的能力方面,还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素养方面,比起福尔摩斯、格雷警长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来,均有过之而无不及。于是,他开始着手翻译《武则天四大奇案》。高罗佩先是将之译为英文,又以狄仁杰为主角用英语创作了《铜钟案》。没想到《铜钟案》在西方大获成功,在出版商的催促下,高氏继续收集当时中国民间流传着的狄仁杰断案故事。但写着写着,他感觉故事性太差,于是干脆自己来编,一口气写了16个中长篇和8个短篇,有了《迷宫案》《黄金案》《铁钉案》《四漆屏》《湖中案》等作品。高罗佩将这些故事集在一起,统称《狄法官的破案故事》,即《狄公案》。这些作品引起了轰动,狄仁杰遂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被誉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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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征高句丽的战役刚结束,狄仁杰已为中央所召,担任大理丞一职。大理寺是主司刑罚的衙门,长官为大理卿,次官为少卿,丞在其下,职位约等于今日的检察厅局长。虽然高宗依旧上朝,但健康状态已大不如前。每次他坐到王座,帘幕的后面一定有武则天在那儿。也就是说,武则天才是真正的主政者。
过去的“皇帝”、“皇后”之名已被废除,改称以“天皇”、“天后”。过去的名称给人感觉是,皇后存在于皇帝之下,或为其附属物;而新的称呼则有近乎男女平等的感觉。
武则天对于名称非常在意。她的意图是:先改变名称,进而对旧体制有所改革。她开始有以自己的意思推行政治的意念。仪凤元年(公元六七六年)九月,左威卫大将军权善才和左鉴门中郎将范怀义两名重臣,犯了滔天大罪:他们为扩建自己的宅邸,寻觅大量木材。两人委托樵夫砍伐柏木这件事,本来无可厚非,但这批柏木竟然是从昭陵圣域之地砍伐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