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一览

2020-07-31 13:46:20 作者: 2020年《

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疫苗冷链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保障疫苗接种质量与安全。

第二十四条【伤害防范】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伤害预防与干预体系,将伤害预防融入城市规划、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公共场所等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全领域。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重点因素、重点人群、重点区域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健全伤害监测体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情况。

第二十五条【重点人群伤害防范】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公共设施建设、游乐场所安全管理、社区小区管理等方面完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老年人跌倒、高空坠落、交通意外、中毒、性侵害等防控措施。

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及婴幼儿照护机构应当提高学生和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异物吞入、坠落和电击、烫伤等安全防范,提高学生和婴幼儿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节 健康社区

第二十六条【组织保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参与健康教育与促进、居民健康管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爱国卫生运动、体育健身等活动,建设健康社区。

健康社区示范标准由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为健康社区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第二十七条【健康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维护所管理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并履行下列健康工作职责: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与器具,清理孳生地;

(二)协助开展健康服务调查和居民健康信息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