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山东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7月16日晚,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就近期防范强降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级水利部门要从最不利情况出发,按最恶劣情况考虑,聚焦超标洪水、水库失事、山洪灾害“三大风险”防范,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实化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
根据气象预报,7月17日夜间开始,山东自西向东有一次大范围强降水过程,降水主要集中在18日白天到19日上午。全省平均降水量40~60毫米,其中菏泽、济宁、枣庄、临沂、日照、青岛、济南、泰安、淄博、潍坊、滨州和东营有大到暴雨(40~70毫米),部分地区大暴雨(100~200毫米),烟台和威海有大雨(30~50毫米),局部暴雨(50~100毫米),德州和聊城有中雨(10~20毫米)。
为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通知》强调,要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强降雨区域雨水情发展变化情况,充分利用中短期和临近降雨预报做好洪水预报预警,努力提高预测预报精准度。要特别关注局部地区短时强降雨,随时调度降雨强度大的区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要及时发布洪水预警,提前向相关单位或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实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强化中小河流洪水防御。要综合考虑流域整体雨情、水情、工情,科学实施水工程联合调度,充分发挥工程防洪减灾作用。要切实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提前做好河道内橡胶坝塌坝、拦河闸坝开启、堤防缺口封堵等工作,抓紧消除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阻碍行洪障碍物、施工围堰应拆未拆等隐患,对一时难以清除的,要落实落细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河道行洪通畅。要紧盯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巡查防守,上足人员力量,提前预置物资队伍,确保出现险情及时有效应对。河流附近受洪涝威胁村庄、工矿企业、低洼易涝地区等危险区域,要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请地**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强化水库安全度汛。要严格执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对预报可能出现较大洪水的大中型水库,要提前安排预泄,留足防洪库容。水库泄洪前务必提前通知下游地**府及工矿企业等相关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对存在病险尤其是鉴定为三类坝未进行除险加固的水库,要逐库落实安全度汛措施,降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强降雨期间,要督促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务必到岗到位,加强巡查盯防,一旦出现险情做到早发现、早报送、早处置。
强化山洪灾害防御。要根据省里发布的山洪灾害气象预警,紧盯山洪重点防御区和强降雨重叠区,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做好实时监测,及时发布预警,提请地**府组织做好人员转移、应急救援、危险区管控等各项工作。要建立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强化预警执行效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提高群众风险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要真正落实乡镇干部包村、干部党员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级水利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守力量,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出现脱岗现象,确保人员始终在岗,信息联络畅通。要及时调度掌握并积极报送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等信息,遇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送,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为抢险救灾、调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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