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08.19)、答记者问(2020.08.20)

2020-08-27 16:54:46 作者: 最高****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施行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8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本规定施行后,最高****以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最高****
20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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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合同自愿 调整保护上限
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平稳健康发展?
-最高****民一庭负责人就新修正的
《最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
20208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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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0日,最高****发布了新修正的《最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民一庭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确定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
答:这次修正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我们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由年利率24%-36%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这样规定,主要考虑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历史沿革、市场需求以及域外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等因素。现在能够查到的最早的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是19521127日我院答复最高****东北分院《关于城市借贷超过几分为高利贷的解答》,其主要内容为关于城市借贷利率以多少为宜的问题,根据目前国家银行放款利率以及市场物价情况私人借贷利率一般不应超过三分。”
1991813日施行的《最高****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长期以来,这一规定为社会各界所知悉、所接受,各级****依据这一司法解释审理了大量民间借贷案件。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