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瀚海观察
8月28日,西安住建局发布《西安市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此次政策对于房屋销售提出了一些新的规范,包括售楼处的设置、学区房信息的公示等。类似规范也值得后续全国其他城市的学习和借鉴。
对此,我们请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进行分析:
1、公示内容
此次政策明确,除了传统的五证、购房政策信息等需要公示以外,需要对其他一些购房者关心的内容进行公示。政策规定,车位车库的租售方式、幼儿园教育设施、全装修交付标准、教育资源不确定信息等。这里面最值得关注的就是“教育资源不确定信息”。政策规定,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类似规定具有两点效应。第一、其对于规范房屋销售是有积极作用的,过去很多房屋中介或代理商虚假承诺或诱导,实际上已经构成了虚假营销。此类营销客观上使得房企获得了更好的收益,但是却造成了很多问题,尤其是把一些压力转嫁到了教育部门身上。第二、此类规定也使得购房者可以根据理性购房。过去很多购房者还是有侥幸心理,所以会去购买部分房产。但现在对于此类学区等进行了规范,客观上使得购房者自己会理性判断入学机会,这样也使得购房心态更为健康。
2、样板房管理
此次政策明确,房屋销售场所、样板房应设置在永久性建筑内。项目销售时展示的绿化、园林等景观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不得采取先扩大景观建设范围后拆除的方式误导购房人。政策同时明确,鼓励推进在实体楼内设置样板房,真实展现房屋户型、结构及尺寸、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对积极响应倡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辟绿色通道,提前受理、审核测绘成果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现房销售备案等业务,加快各项手续办理进度。类似规定具有两个效应。第一、样板间的展示将具有法律效应,后续设置在永久性建筑内,客观上使得房企在样板间的展示和房屋营销方面,会更加规范销售口径,防范误导购房者。第二、此类政策下,相关房企若是可以更好展示样本间,那么在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将获得更大的优势,或者说享有政策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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