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全文一览

2020-09-14 14:33:46 作者: 成都市《关于

  文  号:成办发〔2020〕83号签发单位:签发时间:2020-09-12生效时间:2020-09-12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继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土地市场调控

  (一)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住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低于60%,供需紧张区域不低于70%,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二)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有效调控土地价格,引导市场主体理性拿地。

  (三)全面清理已供未开发的土地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加大已供未开发土地的促建力度,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坚决打击捂地、捂盘行为。

  二、落实金融审慎管理

  (四)继续执行好差别化信贷政策,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违规挪用于购房。

  三、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五)大力实施租赁补贴扩面提标,将公交、环卫、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住有所居,实现应保尽保。

  (六)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租购并举解决新市民居住问题。

  (七)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提升居住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