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45%的离婚官司,是女方提起的;
80后是离婚主力军,但婚后15年左右、人到中年、生活处处下战书,矛盾凸显,也是离婚高发季;
一个细节会让女人苦笑:离婚后,男方获得抚养权,但养着养着就把孩子交给了祖父母;
父母的不易还体现在,有些中年男女,明明婚姻已死,还苦熬到子女成年才分开……
昨天,杭州地区首份《婚姻家事审判白皮书》发布,道尽了感情世界里的无奈和凉薄。
该白皮书是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2016年至2019年期间审结的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抚养纠纷、探望权纠纷、同居关系纠纷共计1460件进行汇总分析,通过数据对比、成因分析等方式得到的。
离婚案件中,女性作为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案件占全部案件的66.45%。
从中可见,女性经济越来越独立、视野开阔、思维多元,对婚姻质量的期许更高,行动力更强,对于已经陷入死亡的婚姻关系敢于正视和处理。
80后成为离婚诉讼主要群体。诉讼离婚的人群中,30—40岁年龄段的占比最高,为44.76%。该年龄段以80后为主,双方多为独生子女。
婚后3—7年起诉离婚占比最高。离婚诉讼案件中,婚姻关系存续期为3—7年的最高,占比30.17%;其次为15年以上,占比25.92%。
婚后3-7年之间,蜜月期已过,双方的热情逐渐消退,缺点和差异逐渐暴露,双方可能尚未积累较多的夫妻共同财产,甚至可能尚未生育子女,在缺乏连接点的情况下,双方如不能完全磨合,往往会选择“断舍离”。
另一个离婚“高发”期是婚姻关系存续15年以上的,本应基本磨合完成,经济基本融合。但“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阶段,双方事业高下凸显差异,是双方赡养老人、抚育子女容易产生纠纷的阶段。但在审判实践中,为了子女而将就的夫妻还是不少。中年男女往往熬到子女成年,孩子能平和、理性地看待父母的婚姻关系时,才结束婚姻关系。
离婚原因呈现多样化。原告主张的离婚原由中,感情不和占78%,家庭暴力占10.42%,其余原因主要包括赌博、吸毒、婆媳关系、父母干涉、外遇、犯罪、疾病、酗酒等。
以家庭暴力为由提起的离婚诉讼中,女性申诉其受到家庭暴力的比例远高于男性。
争议焦点 逃不开财产和子女
但凡要闹到法院,都是不能协议离婚的。
《白皮书》分析,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上。
共同财产的分割及赔偿问题,当事人要求分割最多共同财产的是房屋,占49.83%,其次是车辆,占9.76%,此外还有银行存款、股票等。还有不少家庭中,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权,其配偶也会主张股权分割或要求折价补偿。另外,如一方涉及家庭暴力、违反忠诚义务等,还可能涉及赔偿。
子女的抚养与探望问题,67.75%的案件中子女由女性抚养,27.74%的案件中子女由男性抚养。另有少部分案件中,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共同抚养子女。绝大多数的女性在诉讼中主张抚养权并离婚后自行抚养子女。男性大多更加洒脱,对于子女抚养少见执着,部分获得抚养权后将孩子交由父母实际抚养。
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及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后,部分当事人还会因一方要求探望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此表示拒绝而发生探望权纠纷。后续随着孩子的长大还可能出现探望权变更、抚养费变更纠纷。
关于共同债权债务的争议可能延续至离婚后。部分夫妻离婚后还可能就财产争议发生多次诉讼,例如某些有共同债权或共同债务的夫妻离婚后,仍然可能作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参加与案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诉讼。某些夫妻的共同财产与双方父母、其他亲属的财产存在混同,或在房产出资上存在争议,在离婚后可能面临父母、亲属对夫妻二人的起诉。
总有过感情 离婚纠纷调撤率还是高的
为避免“激情离婚”、“冲动离婚”的情况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设定了登记离婚的“离婚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设定了诉讼中的“离婚冷静期”,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官说,由此可见我国民法典对于维护家庭稳定的倡导,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所以,在审判实践中,他们也更多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双方进行劝导,找出离婚双方存在的家庭问题,积极加以纠正。
从案件调撤率来看,离婚纠纷的调撤率为80.06%、离婚后财产纠纷为64.86%、抚养纠纷为75.38%、探望权纠纷为71.43%,可见,婚姻家事纠纷还是具有可调和性,大多可以自行解决或在第三方斡旋之下达成和解。
来源: 钱江晚报 | 作者:辛文 | 责编:俞舒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