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发布,全文来了

2020-09-17 11:33:01 作者: 《新疆的劳动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聚焦劳动就业重点群体和深度贫困地区,引导各族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有序进城就业和自主创业,扎实推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014年至2019年,新疆的劳动就业总人数从1135.24万人增加到1330.12万人,增长17.2%;年均新增城镇就业47.12万人以上,其中,南疆地区14.8万人,占比31.4%;年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6.3万人次以上,其中,南疆地区167.8万人次,占比60%以上。

就业结构更趋合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劳动力向第三产业有序流动。从三次产业分布看,就业人员占比2014年为45.4∶16.0∶38.6,2019年为36.4∶14.1∶49.5,其中,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比提高了10.9个百分点,成为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从城乡分布看,越来越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流动,城镇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2014年城镇就业人数535.4万人,2019年增加至734.17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55.2%。

劳动力素质明显提升。通过实施教育惠民工程,新疆的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均达历史最高水平。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45.38万人,比2014年增加14.62万人;中等教育在校生184.36万人,比2014年增加14.76万人。通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培养造就了一支新时代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据统计,2014年至2019年,全疆年均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128.8万人次,其中,南疆地区年均培训45.14万人次。参训人员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绝大多数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稳定就业。

居民和职工收入稳步增长。2014年至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32万元增至3.47万元,年均名义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8724元增至1.31万元,年均名义增长8.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76万元增至4.07万元,年均名义增长8.5%,连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39万元增至2.2万元,年均名义增长9.9%。全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由5.35万元增至7.94万元,年均增长8.4%;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由3.62万元增至4.59万元,年均增长5.4%。2018年至2019年,南疆地区及兵团四个深度贫困团场有15.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并实现了脱贫。

事实说明,近年来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总体态势良好。但也要看到,还面临经济发展底子薄、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多、就业技能水平低等困难和挑战。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劳动力素质、转变思想观念,是解决新疆劳动就业的一项长期任务。

二、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近年来,新疆更加注重制定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时健全完善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努力实现劳动者稳定就业、持续就业、长期就业。

优化产业结构扩充就业容量。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完善多元化产业体系,既注重发展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的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又大力发展纺织服装、消费电子、鞋帽箱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全域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着力拓展就业空间,扩大就业规模。2012年成立的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足优势资源转换,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等六大产业,截至2019年底,已吸纳8万余人就业。2014年以来,国家大力支持新疆纺织业发展,仅2017年至2019年全疆纺织服装产业新增就业35万人。喀什地区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电子产品组装等产业,积极引进和培育相关企业入驻园区并向乡村生产车间延伸。截至2019年底,该地区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210家,吸纳就业1.67万人,各类园区落户工业企业1406家,吸纳就业8.41万人。阿克苏地区加强产教融合,推动纺织服装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带动3.24万人就业。

帮助重点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实施就地就近就业政策,因地制宜建立乡村“卫星工厂”“扶贫车间”吸纳就业,扶持农村劳务合作组织带动就业,推动产业(工业)园区稳定就业,发展旅游产业促进就业。聚焦南疆地区22个深度贫困县和兵团四个深度贫困团场,实施就业扶贫三年规划,2018年至2020年6月,累计帮助22.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喀什、和田两个地区,实施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三年规划,2017年至2019年,累计帮助13.5万人转移就业。在全疆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和分类精准帮扶,做到“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2014年至2019年,累计帮助33.43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等,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2019年,新疆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0.36%,返疆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率达95.08%,均创历史新高。

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把创新作为扩大就业的新引擎,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持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自主创业补贴、税费减免,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创业者创业。培育创新创业载体,加强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创业平台和均等化服务。目前,新疆已建设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个,自治区级(兵团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7个,累计孵化小微企业1412家,带动就业10121人。培育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创新型创业企业和带头人,鼓励发展“互联网+创业”,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2019年,仅和田地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1亿元,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1.25万人创业。昌吉市萧民等6名妇女在当地人社部门的扶持下,创办了新疆巾帼众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逐步成长为集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后勤托管、政策咨询、信息化建设等多项业务为一体的劳务产业供应链龙头企业,有各族员工4800多人,为全疆318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累计安置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3万多人次,实现总产值1.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