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白皮书指出,通过积极的劳动就业政策,新疆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项人权得到有效保障和发展,为确保新疆各族群众同全中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了坚实基础。
资料图,新华社供图
白皮书指出,按照国家关于劳动就业的大政方针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中国新疆把促进劳动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坚持把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多渠道增加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就业。
2014年至2019年,新疆的劳动就业总人数从1135.24万人增加到1330.12万人,增长17.2%。通过实施教育惠民工程,新疆的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均达历史最高水平。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45.38万人,比2014年增加14.62万人;中等教育在校生184.36万人,比2014年增加14.76万人。通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培养造就了一支新时代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据统计,2014年至2019年,全疆年均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128.8万人次,参训人员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绝大多数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稳定就业。
2014年至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32万元增至3.47万元,年均名义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8724元增至1.31万元,年均名义增长8.9%。
白皮书说,通过积极的劳动就业政策,新疆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项人权得到有效保障和发展,为确保新疆各族群众同全中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了坚实基础。
白皮书指出,一段时间以来,国际上一些势力出于意识形态偏见和反华需要,无视新疆为保障人权所做的巨大努力,搞人权双重标准。他们罔顾事实,颠倒黑白,肆意炒作所谓新疆“强迫劳动”问题,抹黑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工作,这是对新疆各族人民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反动,理应遭到一切爱好正义进步的人们的坚决反对。
白皮书说,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政策及其实践,符合中国宪法法律,符合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契合新疆各族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惠民生,顺民意,得民心。展望未来,新疆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的理念,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劳动就业,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不断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不懈努力。
延伸阅读
《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全文)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发表《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全文如下:
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20年9月
目 录
前言
一、新疆劳动就业的基本状况
二、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三、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就业意愿
四、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五、劳动就业创造美好生活
六、积极践行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
结束语
前 言
劳动是人的存在方式,也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权就是维护人的尊严,就是保障人权。
中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劳动力大国。做好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关系劳动者基本权利和生活幸福,关系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关系国家繁荣、民族复兴。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尊重劳动者意愿,依法保障公民劳动权利,积极践行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努力使人人都能通过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实现自身发展。
按照国家关于劳动就业的大政方针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中国新疆把促进劳动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坚持把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多渠道增加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就业。通过积极的劳动就业政策,新疆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项人权得到有效保障和发展,为确保新疆各族群众同全中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新疆劳动就业的基本状况
新疆地处中国西北边陲,长期以来,受历史和自然等因素的影响,发展相对滞后,贫困人口较多。特别是南疆四地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生态环境恶劣,经济基础薄弱,就业承载能力严重不足,是国家确定的深度贫困地区。加之长期以来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鼓吹“来世天定”“教法大于国法”,煽动广大群众抵制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排斥现代科学知识,拒绝学习掌握就业技能、改善经济条件、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导致一些群众思想观念落后,文化程度不高,就业能力不足,就业率较低,收入十分有限,生活陷入长期贫困。
做好劳动就业工作,对于保障各族人民劳动就业权利、发展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特别是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新疆大力实施就业惠民工程,持续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有效扩大就业容量,就业形势持续向好,各族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升、生活质量越来越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近年来,新疆贯彻落实国家稳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顺应人民呼声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等文件,在经济发展、财政保障、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和城乡、区域、群体统筹,以及支持灵活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为促进劳动就业、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