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为何自变法之后受国君影响变小?人治变法治,君主容错率提高

2020-07-29 17:48:24 作者: 秦国为何自变

在秦出子的时候,秦国就曾经谋划过放弃诸侯国的地位,重新回到陇西地区继续做半农半牧的部族。秦国并不是没有受到过君主的影响,但是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这样的影响发生在商鞅变法之前,在商鞅变法之后这样的影响基本上就被消除了。

那么也有人说是因为在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基本代代明君,但是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子的吗?也不是。像是秦庄襄王和秦孝文王那样的君主,甚至是秦昭襄王后期也是非常混乱的,可是即便如此,秦国一直就是有条不紊的在发展,那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所以重点的原因还要放在受影响和不受影响中间的过渡阶段,也就是商鞅变法时期。

那么,为什么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受君主的影响就变小了呢?这其实是与国家的统治方式有着根本关系的,国家的统治形式在战国时期一直都是以“人”来进行统治的,也就是说用君主来治理整个国家,这其实是与儒家学术比较相似的。

商鞅变法后,秦国由“人”治变为“法”治

在儒家学说的主张当中,他们要求一个即要有道德又要有才华的人去统治整个国家,去进行国家发展的规划,但是我们知道,如果要求一个人有才华同时又要求一个人有道德,而且这样的一个人还是要出自在同一个家族当中,这基本是不可能的。

孟子曾经认识到过这一点,他就曾经说过这样的人基本上十个人当中找不出一两个,所以,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像是商纣王那样的残暴之君很少,像是尧舜禹那样的人有大的智慧的人也很少,绝大部分人还都是普通人,那么既然是普通人,就需要一个方式去引导,需要一个明确的政治框架去规划。

也就是说,要给这样的普通人一种明确的治理国家的方式,因为这样的人并不是什么残暴之君,他并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同时,他也不是什么像秦始皇或者汉武帝那样具有雄才大略的人,这样的人需要的只是一个安稳的发展国家的过程,所以他们就需要一个十分实用的工具去规划这个国家未来所要行走的道路,而如果将这种工具落到实处就是商鞅所提到的法治。

有了法之后,整个国家的发展和它所需要做的一些事情,都被明确地规定了下来,什么样的事情该怎么做?该什么时候做?有什么样的人去做?做不到之后又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这些在法当中是有着明确的规划的,尤其是整个国家最不确定的因素——人。

“人”治受外界因素影响很大,“法治”却不存在这个问题

法规定了人们的行为,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这就等同于约束了人们的做法,让人们都生活在了一个明确的框架之下,如果人的做法被约束起来,那么由人来发展的国家也就被约束了起来,整个国家就会在一个既定的轨道上面进行发展,就不会脱离轨道,而且法又是不容易被改变的,它是一种既定的状态,也是一种政治形式,它不能够被随随便便的更改,同时也不能够被随随便便的左右。

法与人不一样,人天生就有好坏之分,后期又会受到许许多多的影响而发生不同的改变,比如说楚怀王,他在前期的时候任用屈原给了楚国很好的发展状态,但是他后期又受到了靳尚的影响,又将整个楚国带入了低谷。

再比如说齐桓王,他也是一个极其容易受到臣子影响的君主,这样的人遇到一个贤良的臣子就是明君,但如果遇到一个小人那就是昏君,所以,人受的影响是十分不确定的,那就导致如果用人来治理国家,那这个国家的发展也是不确定的。

但是法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法就放在那里,它是一个明确的框架,是一个明确的规定,人不能够轻易地左右法,不能够轻易的改变它,所以这样的不受影响的工具摆在那里,让国家的发展就走上了一个不容易被改变的道路,让人们的决定也成为了不容易被影响的决定,这就让国家的发展变得十分的稳定。而在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就是一个用法来治理国家的诸侯国。

“法”治具有优越性,提高君主决策容错率和国家发展容错率

在秦国确定了法治的统治地位之后,法就成为了秦国人们最赖以信奉的东西,君主的行为也要被控制在法律的框架之下,同时法又是君主保证自己手中君权的一种最强硬的工具和手段,君主的行为要通过法的规划之后再发布出去,这就让君主的决策有了很高的容错率,因为在法允许的范围之内,哪怕是发生错误,这个错误也不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所以到了后期的时候,哪怕是秦庄襄王和秦孝文王这两任君主并不是十分道德高尚而且才华横溢的人,但是有法律的框架存在,君主也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因此在秦国没有国君统治的那一段时间内,秦国人民和秦国的臣子也有着法律的约束,他们的行为也依旧是被规划在法律的框架之下的,所以有法治的约束,让他们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秦国在短暂的没有国君统治的状态之下依旧能够有条不紊地发展的原因。

综述

笔者认为,秦国之所以受君主的影响比较小,并不是因为它并没有遇到过昏庸的君主,也不是因为它国内发展的比较顺利,没有遇到过困难的事情;而是因为它国家统治制度的改变。

统治制度的改变让这个国家发展的容错率提高,让君主决策的容错率提高,才使得这个国家能够走上一条比较顺利的发展道路,才能够让君主决策的错误影响降到最小。

其实这就是政治制度先进的一个优越性,法治在当时那个时间段是比较创新的决策,也是比较有作用的决策,如果没有法治的影响,没有法治对于秦国的规划,那么秦国绝对不可能从最为弱小的国家成长成最为强大的国家,也不可能在战国那个时间段内横扫六国一统中原。所以在历史的发展当中,不能够墨守成规一成不变,还需要根据历史发展的潮流选择最适合自己国家发展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