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和太守和州牧的区别
“州牧”就是指一州之长,“刺史”则是监察御史之意,“太守”则是一郡之最高长官,东汉末年开始,地方行政制度开始州郡县三级,所以作为州一级长官,州牧和刺史的官职当然比太守更大。
太守
太守是秦朝至汉朝时期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历代沿袭不变。南北朝时,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