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古代为何对甲胄管制得如此严格?

2020-07-19 20:03:07 作者: 一甲顶三弩,

在中国古代有一个极为夸张的说法,就是“禁甲不禁兵”,蓄养一定规模的家丁和私兵有时候都没有事情,但是却不能私藏甲胄。

所谓“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古代一件甲胄可以抵三把弓箭,而私藏甲胄是需要被抄家灭族的。历朝历代的政治制度或许大不相同,但是对于私藏甲胄来说,都是格杀勿论。因为菜刀以及锄具都是百姓必须的用品,家里有这些东西自然是非常正常的,但是若是有了甲胄,不用审判直接就可以就地斩杀。

《唐律疏议》里规定,私自藏有一领甲胄和三张弩机的,就要流放两千里了;私自藏有三领甲胄和五张弩机的,就可以直接判绞刑了。私藏者有罪,私自生产的更是罪加一等。就算捡到的,超过30天内不送官的,也就和私藏者同罪。

”弩一张加二等,甲一领及弩三张流二千里,甲三领及弩五张绞。私造者各加一等。甲,谓皮、铁等。具装与甲同。即得阑遗,过三十日不送官者同私有法。——《唐律疏议》

乾隆帝还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近闻民无兵器,不能御侮,贼反得利,良民受其荼毒。今思炮与甲胄两者原非民间宜有,仍照旧严禁。其三眼枪、鸟枪、弓箭刀、枪马匹等项,悉听民间存留,不得禁止。”

简单翻译一下就是:为让百姓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官府可以允许其私藏三眼枪、鸟枪、弓箭刀、枪马匹等兵器,但是,大炮和甲胄这两样兵器,是绝不允许私藏的。

其实,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在古代统治者眼中,百姓私藏甲胄所带来的危害性,比鸟枪、弓箭刀还要大,完全可以和大炮相提并论。

这令许多人无法理解,区区一个甲胄,至于让封建统治者们如此惊慌吗?要知道刀剑是攻击武器,鸟枪更是杀伤性武器,而甲胄只是防御武器,危害性明显要小太多,但为何皇帝们偏偏对甲胄这样严防死守呢?

事实上在古代,甲胄的作用比较“单一”,其存在往往意味着战争。如果私藏甲胄,则代表着造反。

甲胄不同于刀剑等其他装备,虽然其本身并无杀伤力,但其作用却非常大,尤其是在战场上。

话说从商周时期开始,人们逐渐掌握了冶炼金属的技术,各种兵器甲胄也不断地被制造了出来。到了唐宋以后,甲胄的锻造几乎达到了顶尖的水平,身着甲胄的战士在战场上只有很小的受伤风险,毕竟那个时期都是冷兵器作战,以人力洞穿铁甲进而去杀伤敌人是很难做到的,即使做到了也会让自己筋疲力尽。

所以在战争的过程之中,如果是同等兵力的前提下,哪一方的甲胄数量和质量更高,哪一方就很有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足以看出甲胄在当时的重要性。

由于盔甲在战场上发挥着巨大作用,所以历朝历代,都将私藏盔甲视为谋反重罪。与之相对,专制王朝并不禁止民间持有弓弩、刀枪甚至火绳枪等武器。因为这些武器可以防身或者打猎,是生活的必需品。而盔甲,只在战场上起作用,平常根本用不到。

也正是因为甲胄的重要性,各个时期的政权为了保持统治的稳定,都会把这种能决定战争胜败的装备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

如果说普通的百姓能随便拥有甲胄,那么他们一旦造反,其力量无疑是非常强大的,基于这种原因,历朝历代都禁止民众以任何名义私自收藏甲胄,否则就会有被杀头的危险。

当然,打造一副甲胄价值不菲,一般百姓也用不起。

甲胄制作之繁杂,打制之耗时费力,非有国家力量则不可及也。古人受制于冶炼落后,民间亦无可能集中资源大规模制甲胄。

如宋代之"步人甲",计有精铁甲叶一千八百六十余片,生铁经千百次锻打而成精铁,即今日之钢。再用革带麻绳将甲叶叠压串联,编织而成甲胄。又按枪矛、刀盾、弓弩等兵种不同,甲胄形制亦略有不同。计甲重则在40~70斤不等。

所以有能力打造甲胄的往往有资本谋反。就算是某些人家中私藏了一部分甲胄,那么这些人家也必然是在某地区非常有权势的。在古代的民间作坊之中,没有任何一家工匠有能力或者敢帮助他人打造甲胄,民间甲胄的打造场所往往只能是私人锻造机构或者是“借用”国家兵工厂。

如果是自己拥有锻造机构,那么这个人的实力必然不会简单,古代的锻造行业并不是随便哪个人就能做的,尤其是像锻造甲胄这样的工作,不但对材料质量有一定要求,后期的拼接锻造也有特殊的手法,况且一套甲胄所花费的钱财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一般工匠团体根本接不下来,而有能力拉拢精英工匠并且开设高规格锻造工厂的人,必然拥有雄厚的财力和权力。

如果是借用官府机构来锻造甲胄,那么就更厉害了,这个人在朝中一定有着很高的地位,毕竟想串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没有一点微信和手段是没法做到的。

以上是朝廷以外人员获得甲胄的两种途径,这两种途径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普通的民众根本没有财力和能力去锻造甲胄,能有“希望”打造出甲胄的人要么是地方世族或者军阀,要么是宫中官员或者贵族,这些群体不仅拥有雄厚财力,也拥有不同程度的号召力,其中某些人的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以后,很有可能就会有一些谋逆活动出现。

为了尽可能地抹杀这种现象,朝廷对私自拥有甲胄一事是非常警惕的,一旦发现就会立刻进行制裁。

甲胄在历史上也有一些不同寻常的故事,对甲胄的描述充分体现了甲胄的军事价值。西汉时期的周亚夫,他为汉景帝讨伐七国的叛军,拜将封侯,晚年被人举报家中藏匿甲胄,入狱惨死;曹操以三千甲胄起兵讨伐袁绍,努尔哈赤用十三具遗甲开始讨伐大明朝,甲胄在其实现军事目的上起到了重要意义;西方神话军事题材小说《特洛伊木马》,在双方战争时数次描写到抢剥阵亡士兵的甲胄。这也充分证明甲胄的军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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