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古装剧还有武侠小说中,经常有大侠拿着各种武器行走江湖,据此有人觉得古代法律不健全,带啥武器都没人管,就像老版《水浒传》里梁山好汉,拿着长柄大刀行走江湖。但实际上,古代的兵器管制一直存在。本文,冷兵器研究所就说说古代兵器管制那些事。
先说说不让带的。如同今天禁枪,古代那就是禁弩,关于禁弩,比较有名的一个记载就是王莽始建国二年,规定“民不得挟弩铠,徙西海”。即普通百姓不得拿弩和盔甲,否则流放到西海,也就是今天的青海湖。
▲弩
到了唐宋也是禁弩,普通人是不可以随便私藏弩的。那为何禁弩呢?因为弩的操作比弓简单威力还大,尤其是那种双脚蹬的蹶张弩威力可以一般的弓大多了。而且弩得有一定财力,能做一把弩的就可以做两把弓了。其因为射程远、威力大,所以对古代治安影响很大。而且别说古代,就是今天,弩也是违禁品。如前面的例子,古代被禁的武器装备,除了弩以外,那就是甲了。其实关于禁甲历朝历代都有,而且同时拥有甲和弩后果更严重。比如唐代的《擅兴律》规定,私藏甲一领及弩三张,流二干里;私藏甲三领及弩五张,处以绞刑。从上文来看,私藏盔甲比私藏弩更严重,居然可以达到判死刑。有人可能会问,盔甲是防护的,又不是杀人的,为啥要禁止?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盔甲是防护的,所以才要禁。
在一些电视剧里,穿盔甲基本上无论啥款式,经常是被一刀砍死或者一箭射死。但是实际上呢?历史记载和各种测试已经证实了,面对着甲目标,除非是砍或刺在没有防护的地方,像张小敬抹脖子或者扎腋下,或拿磅数特别大的弩或者弓,实在不行也要拿把铁锤,否则很难弄死对方。所以,假如一个人穿盔甲又有刀,面对一帮有刀没甲的,就有巨大优势。比如今天的美国也对防弹衣进行管制。
然后,中国古代被禁的就是长枪(3米以上那种)。《唐律疏议》卷16《擅兴》这一部分很全,专门记载了哪些属于“私有禁兵器”:“私有禁兵器,胃甲、弩、矛、槊、具装等,依令私家不合有。”即盔甲弩长矛,马槊还有具装(马甲)显然,这些管制兵器属于典型的大杀器,也是军队制式兵器。拥有这些基本可以造反了。那么,在中国古代哪些冷兵器是可以拥有的呢?该条目又云:“谓非弓、箭、刀、楯、短矛者,此上五家,私家听有。也就是说普通的弓可以有,刀剑可以有,普通盾牌可以有。所以在唐朝府兵时代弓箭和横刀是自备的,一把好的横刀快赶上一个小官的工资了,但是没有看到长矛甚至马槊自备的记录。然后士兵的长枪还有盔甲平时都是存放在当地武库里的。
宋朝在兵器管制上继承了唐朝的做法,《宋刑统》,明确记载了“诸私有禁兵器者,徒一年半,(谓非弓箭刀盾短矛者)此上五事,私家所有”。所以电视剧里,出门带把剑或者带把刀还是可以的,带把弓也行《清明上河图》里就有弓箭铺子。但是神臂弓别想了。而且唐朝禁止民间私藏陌刀,宋朝禁止民间私藏那种刀八色中的那种长杆大刀。
冷兵器研究所之前还写过关于朴刀的一系列文章。其实朴刀就是根据当时的禁令钻空子,因为朴刀平时可以伪装成一把短刀或者一个棍子,这都合法,然后到了人少的地方,可以组装成一把长杆刀。官府对这种变相钻空子,也一度要禁止,但是因为怕躺枪的太多,所以又取消了禁令。《水浒传》里写的很明白,梁山好汉们在城里是很少有拿那种完全体朴刀的。
当然还有更严格的。元朝律法规定:诸郡县达鲁花赤及诸投下,擅造军器者,禁之。这里是针对官府,各地地方的蒙古官员和他们的属下不得擅自造军用武器。在民间武器管理更加严格:诸神庙仪仗,止以土木彩纸代之,用真兵器者禁。诸都城小民,造弹弓及执者,杖七十七,没其家财之半,在外郡县不在禁限。诸打捕及捕盗巡马弓手、巡盐弓手,许执弓箭,余悉禁之。除了给官府打下手的弓手之类,其他的甚至连弹弓这种打鸟的玩具级兵器都禁止。
对汉人兵器管理更严:诸汉人持兵器者,禁之;汉人为军者不禁。诸卖军器者,卖与应执把之人者不禁。诸民间有藏铁尺、铁骨朵,及含刀铁拄杖者,禁之。”元律规定:诸私藏甲全副者,处死;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下堪穿系御敌者,笞三十七。枪、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处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上,杖七十七,徒二年;不堪使用,笞五十七。弓箭私有十副者,处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副以下,杖七十七,徒二年;不成副,笞五十七”。这处罚够严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