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结义,要各杀一个外人以示忠诚,刘关张结拜为何不纳投名状?

2020-08-06 19:57:27 作者: 兄弟结义,要

啥是投名状?当白衣秀士王伦让豹子头林冲纳投名状时,不懂江湖规矩的八十万禁军教头也是一头雾水,还以为是要写一张保证书呢:

“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

用江湖暗语来讲,林冲就是个“海冷(当兵)”的“空子(外行人)”,所以精通此道的旱地忽律朱贵笑着解释:

“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这个便谓之投名状。

不同时期对投名状有不同解释,但不管怎么看,投名状都是江湖中最靠不住的东西,仅就笔者所知,这投名状就曾断送了一位梁山之主和一位两江总督的性命,所以桃园结义的时候,刘备关羽张飞并没有纳投名状,他们是备下乌牛白马焚香再拜而念誓词: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跟刘关张结义过程中满怀正气豪情不同,后来成为两江总督的马新贻,跟曹二虎张文祥结拜的时候,则充满了猜忌和血腥。

张文祥刺杀马新贻,是轰动清末朝野的一桩大案,这件事后来被拍成了电影,那就是很多人都看过的《投名状》。

看过水浒传及其他古典小说的都知道,电影里的“投名状”其实已经违背了江湖道义:

“兄弟结义,各杀一个外人,断绝后路,以示忠诚。从此,兄弟的命是命,其他的皆可杀。”

庞青云(马新贻)、赵二虎(曹二虎)、姜午阳(张文祥)三人以杀戮无辜纳“投名状”,说明他们之间缺少足够的信任。

庞青云赵二虎姜午阳的历史原型就是马新贻曹二虎张文祥,这一点读者诸君都知道,这三人之间的故事,在《清史稿》和《清代野记》中均有记载,尤其是《清代野记》中记载最为详细:“马死后数日,署中一妾自缢,并未棺敛,密埋于后园中,即曹妻也……案既定,决张文祥于金陵之小营,定制一刀一钩,命刽子以钩钩肉而碎割之,自辰至未始割毕,剖腹挖心而致祭焉,文祥始终未一呼号也。”

马新贻遇刺的时候,已经官至两江总督,这位两江总督之所以能被轻松刺杀,主要还是因为他没有防备。如果刺杀者不是从前的兄弟张文祥,马新贻根本就不可能让他近身。

要说马新贻这辈子,也够倒霉的。他十年寒窗苦读,好不容易才在道光二十七年考中进士,先后担任过安徽建平、合肥知县。在合肥知县任上,他遇到了第一件倒霉事:

“咸丰间,皖北一带粤捻交讧,马以署合肥县失守革职,带罪立功,唐中丞委办庐州各乡团练。一日与捻战而败,被擒,擒之者即张文祥也。”

更倒霉的是马新贻跟生擒他的张文祥结拜成了兄弟,并且通过张文祥穿针引线,还招安了曹二虎,这就是他第二次倒霉的开始:“

马见曹妻,艳之,竟诱与通。”

张文祥看中了马新贻的官府身份,马新贻看中了曹二虎的妻子,这些人结为兄弟,其实是各有所图,所谓“投名状”,不过是个形式而已。

马新贻曹二虎张文祥结拜,从互相猜忌的纳投名状开始,到不死不休的仇杀,充分证明了一点:如果不是志同道合,纳一千个投名状也没用。

两江总督马新贻被自己的结拜兄弟刺杀了,在尖刀刺过来的一瞬间,不知道马新贻心里会不会苦笑:纳投名状杀了一个无辜之人,从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我将不得善终。

江湖中是有义气,但并不是江湖中人所做的一切事情都以义气为先,纳投名状,就是一个绝对不值得提倡的坏习惯:如果情投意合,即使撮土为炉插草为香,也能一辈子生死与共,不抛弃不放弃。

纳投名状既是断了“兄弟”的后路,也是断了自己的后路,如果不是纳投名状时受尽了窝囊气,林冲也未必会火并王伦。

林冲跟王伦因投名状而结怨,最后矛盾爆发,王伦死于非命——投名状成了催命符。

王伦这个白衣秀士死守江湖陋习,这一点他远远不如托塔天王晁盖和及时雨宋江:智取生辰纲七星聚义,大家只是喝了一场大酒,就完成了七星聚义。

而及时雨宋江就更是聪明:他只跟行者武松一人结拜,而且仪式也很简单,武松拜了四拜,就将宋江认为义兄了。除了武松之外,其余的梁山好汉,还真不被宋江看在眼里,无论是神行太保戴宗还是黑旋风李逵,都没资格跟宋江结拜,即使李逵把扈家庄都杀了来纳投名状,宋江也没把他当可以同生共死的兄弟,而是动辄对他喊打喊杀。

有人说“投名状”彰显的是江湖险恶,而在笔者看来,险恶的不是江湖而是人心,只要人心正,即使身在江湖,仍不失为大侠。而因互不信任而缴纳的“投名状”,是生死文娱,也是催命符,真正的异姓兄弟和侠义之士是用不着的。

刘关张以兴复汉室为目标,结拜时自然不用投名状;托塔天王晁盖豪气干云,自然不屑收取投名状,及时雨宋江不让入伙者缴纳投名状,是因为他知道:这东西就是个形式,不但不能保证弟兄们同生共死,还会在大家心里产生阴影,为日后火并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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