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我喝酒、赌博、改嫁、离婚,但我是个好女孩

2020-08-25 09:18:59 作者: 李清照:我喝

文/蓝梦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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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性的历史人物,她的妇德问题和她的学识才华同样备受关注。在宋朝,李清照是公认的“本朝第一才女”,但与此同时,唾骂她“不守妇德”的人也不在少数。

比如南宋著名文学家王灼在《碧鸡漫志》中评价李清照说:“易安居士,京东路提刑李格非文叔之女,建康守赵明诚德甫之妻。自少年便有诗名,才力华赡,逼近前辈。在士大夫中已不多得。若本朝妇人,当推文采第一。赵死,再嫁某氏,讼而离之。晚节流荡无归。作长短句,能曲折尽人意,轻巧尖新,姿态百出。闾巷荒淫之语,肆意落笔。自古缙绅之家能文妇女,未见如此无顾藉也。”

不难看出,王灼的言辞之间,不但有对李清照才华的肯定,更有对她妇德的诟病。而且,王灼绝非特例,而只是无数主流文人中的一个典型代表而已。胡仔、朱彧等宋代著名文人均曾表达过对李清照妇德问题的质疑。

那么,李清照到底做了哪些“不守妇德”的事,竟然招来如此非议?对此,笔者简要介绍如下。

第一,李清照嗜酒成性。

李清照是名副其实的“女酒鬼”,从少女时期就开始肆意饮酒,还经常喝得酩酊大醉,这在她的诗词作品中有着非常直观的体现,比如两首《如梦令》中的“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和“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描写的就是她十六七岁时的酒后日常。

一个待字闺中的名门千金,竟然三番五次喝到烂碎如泥,以至于找不到回家的路,这显然是不合礼数的。

第二,李清照沉迷赌博。

明代著作《古今女史》将李清照奉为“博家之祖”,她在《打马图经序》一文中自云:“予性喜博,凡所谓博者皆耽之,昼夜每忘寝食。但平生随多寡未尝不进者何?精而已。”意思就是:“我生性喜欢博戏,但凡博戏都不分昼夜、废寝忘食。为什么无论赌注多少,我平生未尝败过呢?那是因为我精于此道而已。”

由此可见,李清照不但酷爱赌博,而且颇有研究,是“赌棍”中的佼佼者。如此嗜赌,在当时的观念里,显然也非良家女所为。

第三,李清照所写闺情词过于大胆奔放。

作为女词人,李清照的词作固然有一份男子无可比拟的细腻和柔情,但这个度,又很难拿捏。一些假正经的儒学家批评李清照的闺情词过于不内敛,甚至有些艳情意味。

比如,李清照婚后在《丑奴儿》中写道:晚来一阵风兼雨,洗尽炎光。理罢笙簧,却对菱花淡淡妆。绛绡缕薄冰肌莹,雪腻酥香。笑语檀郎:“今夜纱厨枕簟凉”。

这又是透明朦胧的衣衫,又是雪白酥香的肌肤,又是媚笑挑逗的话语,不禁又引起一波“卫道士”高呼:“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第四,更要命的是,在要求女子守节的古代,李清照晚年改嫁又离婚,跌破无数看官眼镜。

在诸多非议李清照的评价中,总免不了提到她的最大罪证——改嫁和离婚。

赵明诚死后三年,已经49岁高龄的李清照改嫁给了张汝州,婚后,由于张汝州本性暴露,经常家暴,李清照逼不得已奋起反抗,向官府揭发了丈夫早年在科考中营私舞弊之事,张汝舟因此被治罪。

李清照用这种极端方式成功离婚,摆脱魔爪,但她也因此背上恶名。因为按照宋代《刑统》的规定:“妻告夫,虽属实,仍须徒刑二年。”妻子状告丈夫,即便所告属实,也是大逆不道的。

综上,李清照确实并非传统意义上死守三从四德的大家闺秀,她虽然出身名门、饱读诗书,却放荡不羁、离经叛道,与主流格格不入,所以不为世俗所容。

但是笔者认为,李清照的离经叛道恰恰是她的可贵、可爱、可敬之处。她至真知性、敢爱敢恨、不畏世俗眼光、大胆取悦自己、表达自己,是值得称颂的伟大古代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