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纯(1539-1607年)在建老年会社方面也有经验,先是万历壬辰(1592年),他为父亲“延里中年七十以上、九十以下者,仿洛中唐乐天、韩潞诸公真率游为社”。后万历丁酉(1597年),温纯与友人“多抽簪相继归”,相约建立耋老社,其中最大的83岁。
不独老年男性建立逸老会,老年女性也有。王越友人胡某之母即是女性会社的会员之一,王越有诗云:“女中即有耆英会,世上可无荣寿堂。”
有些老年会社限于家族内部,如潘恩(1496-1582年)致仕后,“诸弟温州君惠、刑部君忠、光禄君恕,皆自引而从公,年皆七十以上,因筑四老堂以自娱,每衣冠出游,三子皆侍金紫,络绎于道,欢讌弥日,士大夫争欣艳丽之,谓洛中耆英社不及也”
也有些逸老会社纯粹由庶老结成,如昆山孟昇晚年以家事付子孙,“约乡老为会,歌谣太平”,84岁卒。成化十八年(1482年)以秦旭为首的无锡碧山吟社也是庶老会社。秦旭“晚年独喜为山泽之游,尝与斯文十老即二泉幽绝处结碧山吟社,月率一会,会则酌酒赋诗为乐”。邵宝亦称赞“碧山吟社,吾邑之盛事也”。此外,偶尔归乡的官员,如陈进之、盛时望,秦廷韶,“亦时时一至,不在常数”。王恕巡抚苏松时,“亦闻风而愿见焉”。后“十老人即没,社废而精舍亦从而亡,地为他人有矣”,秦旭之孙始倡力议复之,“社既复矣,又从而为之堂”。入会的如安如山(1505-1570年)等十多人,“皆请老而归迹者”,已经不再是纯粹的平民性质的社团。
有些会社不单纯是逸老,还兼具劝善、教化的性质,如邵德挂冠归,“优游称老于清风里第,暇日为九老之会,谈说嘉言善行,以训谕宗族,化导其乡人”,94岁卒。蔡清父亲蔡观慧(?-1501年)归田后,认为“独乐乐,不若与众乐乐”,“慨浮生之能几,宜逸乐之及时”,于弘治辛亥(1491年)建立逸乐会,一共17人,一起“登高眺远、赏花玩月、酌酒赋诗”。同时,“在会之人,有善相劝、有过相规、有疑事则相质、其有忧患亦相与为力,岂徒逸乐云乎哉!”在逸乐之余,该会社还兼具劝善互助的性质。直到蔡清写这篇记言,逸乐会已经持续了11年,“而未尝有一会之旷,惟值水旱或凶歉则暂辍”。赵厚煋(1513-1596年)“既老以政传子,数与乡大夫贤者、翟郡守、安御史六七曹结社,多谈说前言往行以训诲其子弟”。正德己巳(1509年),宜兴11位致仕乡绅在城东周孝侯祠建立堂、阁楼,作为燕飨之所。在宴饮娱乐之余,亦不忘“尊让洁敬而接乡人于道”。王鏊感叹:“凡归于乡者,岁时有会,所以敦契谊,崇齿德,畅演郁而示乡人以礼也,示乡人以礼者,所以接之于道、作敬让而远于斗辨也,其犹古乡饮之遗乎?自乡饮酒之礼废而后有香山之会、洛阳之会、睢阳之会,以为希阔之举而侈谈焉,斯亦会之近古者也。”在明代中后期,乡里教化系统——乡饮酒礼、申明亭日渐崩溃的现实下,这样的老年会社或多或少起到了教化的作用,也是老年人社会价值的体现。
老年人在卸下职任、家事后,和故交在风景宜人的地方建立会社,一起饮酒作诗或游山玩水,既联系了情感,也使晚年多了一丝趣味。
明代一些养生家,如高濂,极力提倡旅游怡情——春阳踏春、夏月寻荫、秋日登高、冬月探梅,一年四季,在高濂眼中各有游观之乐。“四时游冶,一岁韶华,毋令过眼成空,当自偷闲寻乐。”老年人在卸下职任和家事后,相比从前,有更多的空闲可以支配,而且在心态上也更轻松一些,如果身体条件允许,一些老年人也会选择出游。如王越(1426-1499年)“退休赢得老来闲”,于是挑佳日游紫金山。方凤晚年好游,“衰年学壮游”、“老年无内顾,秋日得西游”。莆田吴鹗“晚年婚嫁既毕,慨然慕向子平之为人,乃挟奚奴、杖马箠寻游山水间……又闻天台?荡多仙人芝草,欣然愿往,冀一遇之”,七十岁卒。
身体状况良好是晚年旅游必不可缺的要素。归有光的诗友沈次谷年78,“耳目聪明,筋力强健,时独行道中,人至山麓水涯,及佛老之宫,往往见之”。杨嗣昌(1588-1641年)自称“人生世间,在山水诗文上著脚便自不俗;老年笃好,更见精气不衰。吾功名事业托赖天公,所不能忘情者此道”,故而游历了许多名山大川、风景胜地。
致仕官员也会在返乡途中顺便游览,如叶向高(1559-1627年)天启七年(1627年)致仕,“四月初七日入省,至则遂闽王墓、胭脂山。又时泛舟西湖,或至洪江避暑。亲朋咸集,余老而自废,且获戾于时,眈眈者尚未己,因放荡山水间。”游了一个多月,“端午后十二日归”。
老年人也是明代旅游活动的参与者,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老年人出游的范围多在家乡附近,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游兴,也成为他们享受闲暇时光的方式之一。
当然,明代老年人的休闲生活也应当置于明代社会的时代环境中加以认识,如明中期以来,相随于商业力量的拓展,交通与旅游条件已有一定程度的便利。加之明代中后期文人对于休闲生活,如旅游等也多持认可的态度,故而享受闲暇在当时并不受非议。同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王学的兴起,个人意识逐渐抬头,人们张扬个性,致力于探索个体生命的价值、讲究生活的情趣等,也是明代老年人得以享受闲暇生活的环境基础。
李柟(1474-1543年)少时志在四方,然为家事所累,不得遂志。70岁时忽然慨叹:“念吾且老,足不逾户庭,目不览湖海,乃亦自命丈夫耶!”俨然视年已七十、却不曾外出目睹过佳山佳水为人生的缺憾,于是,“以盛夏度闽岭、泝浙东、西历吴会、泛扬子以达于建业而假息焉,凡陪都宫阙与三吴名胜,靡不穷跻极览,以为天下都会名物瑰观尽在是矣,乃归。”完成了这一桩心愿,回来后,“自卜葬地于蛇冈,即其下筑乐丘精舍,舍成而逝”,也算没有遗憾了。平江丘万琼(1509-1588年)晚年不复问家人生产,一日谓儿曹曰:“人生行乐,吾日株守阛阓中以老,岂其倦游乎?吾向登太山、梁父,谒阙里,又凌太和绝顶,今犹意兴津津飞动也。”丘万琼在晚年传家于子后,不甘心就局限在家乡一隅之地,“于是扁舟泛洞庭,复扬帆吊鹦鹉、黄鹤、赤壁诸名胜,呼酒自劳,俯仰天地如接”,并且将游历经历写成《纪游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