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包拯的职位相当于现代什么官?这级别,真的可以拦轿鸣冤?

2020-09-01 09:16:12 作者: 历史上包拯的

包拯(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大家在电视剧中,对包拯应该是有所了解的,即使电视剧是假的,但也是根据真实历史改变而来,主体上还是和历史相仿的。包拯是一个明察秋毫,铁面无私,两袖清风的好官这大家都知道。那么,在历史上包拯的地位有多高,真的可以拦轿鸣冤吗?

包拯所任官职中,品级较高的有: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三司户部副使,知谏院,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枢密副使。

据史料记载,包拯每个月的固定收入有15石米,15石麦,60捆柴,还有2000亩耕田的税收等等,还没有算上其他福利仅仅算上发到手的物质财富,大概每个月折合是2000贯,也就是每个月工资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一年工资收入是1400万人民币左右。

包拯做过的最高职位是枢密副使,中央决策机构的9个成员之一,按照宋史来看,枢密副使是从二品官。包拯史载最后的实授官职是三司使,枢密副使,前者接近现在的经济部长,后者差不多是军事系统的副长官(不过宋代控制军队极其严格,并没有多少实际调动部队的能力)。

宋代处理百姓鸣冤有所谓的“登闻鼓”制,朝廷始置司管登闻鼓、隶属谏院的专职衙署“登闻鼓院”,“鼓在宣德门南街西廊”“院在门西之北廊”,当事者可先去击鼓,会有本部的官吏来接访,再将他们的词状转呈皇帝。拦轿喊冤叫做“邀车驾”,属于“越诉”,唐代法律规定笞四十。明朝法律规定:告状者冲入皇帝仪仗,就可判绞刑。理论上对包公拦轿喊冤是没用的,反而要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