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所作的《史记》在中国的历史上,有着神圣不可动摇的地位。《史记》上面是这样记录秦始皇的。“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 从此开始。历代的史书中只要是写秦始皇的无不把它写为暴君。时至今日,只要一提到秦始皇,人们就会想到自私,残暴,甚至喜欢杀人取乐。还有人认为他更是中国文化的葬送者。有许许多多的中国古籍之所以没有传流下来,人们都认为是秦始皇在一次焚书坑儒的行动中,把这些书都烧掉了,把许多有知识的人都杀掉了。这是我们多数人时至今日对秦始皇的大概认知。
可历史上真正的秦始皇是这样吗?1975年在湖北孝感云梦县肖里村的一位农民在自家的田地里,挖排水沟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座古墓。还好这位农民有着强烈的文物保护意识。他把此事件报告给了文物研究所。考古人员立即对此展开了抢救性的发掘。这座古墓是一座秦墓,虽然已经经历了2000多年的历史。但是墓主人的骸骨以及他身边的1155枚竹简居然完整的保存了下来。墓主人头部下边有一批竹简,详细记录了墓主人的身份和他的生平。墓主人的名字叫做喜,他是秦朝时一位底层的官吏。他主要负责对当地百姓宣传秦的法律。并且监督秦法是否在当地很好的得以发展和延续。那些竹简便是他的工作日志。在日志中,他详细记录了当地官员执行法律细节。喜一定挚爱着他的这份工作,不然怎么能够把他的工作日志当做陪葬,陪他一起在地下长睡了2000多年呢。这些秦简绝大多数都与当时秦国的法律有关。其中涉及《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等18种秦法。
在当时这样大规模的出土秦简还是第一次。甚至远在北京的毛主席还曾经要求文物部门制作一批大字版的样稿拿给他看。这些竹简记录的年代从战国晚期一直到秦始皇30年就是公元前217年。这些来自秦始皇同一时期的竹简反应了秦国底层社会的事件应该是非常真实的。它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经济,文化等真实的情况。在这些真实记录历史情况的竹简上,我们发现了一个与历史记载完全不一样的秦始皇。秦始皇非常注重环境生态的保护,这一点我们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比如在《田律》中明确记载:春二月不准捕鸟,不准抓野兽。也不准到山林中去砍伐木材。直到遇上有人死亡需要打棺木的时候,才不受此季节的限制。不到夏季不准焚烧稻草作为肥料。不准采集刚发芽的植物,也不准捕杀动物的幼崽。看看这些律法,既保护了生态,也兼顾到了人情。即使放在今天也不为过时。还有秦始皇以孝治国,抚恤弱小。在《法律答问》中记载。老人要是控告儿女不孝,应否经过三次谅解。 原文后自问自答:不应该谅解,应该立即抓捕,免得他逃走。
新法中还规定了一条。若有人殴打自己的祖父母或者曾祖父母,应 黥为城旦舂,这种刑罚不仅包括在脸上刺字,男人要被罚去修筑工事,女人则被罚去舂米。 对不孝的人要从重处罚。可见秦始皇对孝道的重视。可笑的是,民间传说秦始皇的法律中还有老而不死是为贼的说法。 传说中老人活到60岁,如果不死的话,也要把它埋到坟墓中。然后儿女去送饭,吃一顿饭就要填一块儿砖,直到把墓完全封死老人活活被埋在墓中。然而在熹的竹简中,看到秦始皇是多么注重孝道,怎么可能出现这种虐待老人的法律呢?
在秦始皇的律法中,还规定没有父母的婴儿每月官府应该发给半担粮食。如果父母在官府做杂役,导致婴儿没有人照料那么每月 也可以得到官府发下的半担粮食。能制定出这样有人情味儿的法律。怎么可能是一位暴君皇帝呢?
秦始皇时期,秦国连年征战所以他的徭役和生产就一定是重中之重的法律,这一点秦始皇非常注重。《戍律》 中规定一家人不能同时出两个人去服徭役。如果有的官员不按照这部法律制止执行,故意摊派增加徭役就要对官员罚款二甲。即使是罪犯在服徭役时赶上农忙时节,也可以放假20天回家参加劳动。这样的皇帝怎么可能是一个暴君呢?那司马迁史记中对秦皇的记载又是怎么回事儿呢?史学家认为 竹简的历史和秦始皇处于同一历史时期。而且喜 官职比较小没有歌颂秦王的必要,所以熹的竹简会更真实一些。司马迁的《史记》完成于秦始皇之后100多年的时间,细节上的记录已略显苍白。再加上当时已属西汉初年。对前朝皇帝去歌功颂德显然不合时宜。而尽力去抹黑一位前朝的皇帝在历代史书中倒是屡见不鲜。真实的秦始皇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统一交通,被称为千古一帝一点儿也不为过。秦始皇也确实烧过书,不过后世的史学家认为那是为了统一思想而做的。最重要的那些 农耕的书籍和医书,他都没有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