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弑兄杀弟,被骂一千年,此国有高招,下手更狠,却心安理得

2020-09-19 18:33:01 作者: 李世民弑兄杀

皇位的争夺是最残酷和血腥的,古今中外此类恶行不绝于史书。最有名的弑兄杀弟,自然当属李世民。玄武门一战,李世民亲手射杀兄长李建成,才使自己登上大唐的皇位。

尽管李世民创下“贞观之治”,又击败突厥,成为“天可汗”,其能力和功绩都在中国历代皇帝中,可以排得上前列,却始终无法抹去玄武门的那一缕血色。

李世民后来选择李治为接班人,很大一个因素就是李治宽厚。只有他继位,其他皇子才可能活下来。事实也是如此,李治一直善待自家兄弟,大唐天家总算过了一段温情的日子。

可是除此之外,兄弟相残简直是宫廷政变必备的戏码之一。赵光义的“烛光斧影”,就颇有杀兄的嫌疑。即使到了清朝,诸皇子争储虽然很少见血,但也同样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失败者永远圈禁,比死亡好不到哪去。

古代中国是这样,外国也同样,延续时间稍长一点的古国,都不少了此事。我们熟知的埃及艳后,之所以要巴结凯撒,主要用意就是想和兄弟争夺王位。

说了这么多,那有没有办法杜绝这种恶行呢?似乎很难,毕竟皇位的诱惑太大,谁不想坐上去啊。掌握别人的生死,总比被别人掌握自己的生死,好太多了吧。

还真有人“解决”了这个办法,使帝国在150多年里,再也没有人会指责兄弟相残的事情。因为根据帝国的法律,新继位的皇帝必须杀掉所有的兄弟。既然是法律规定,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1444年,奥斯曼帝国颁布了一条法令,规定新的苏丹,也就是他们的皇帝,继位后必须杀光兄弟。这样可以避免他们威胁新苏丹的地位,造成帝国的分裂。

其实早在几十年前,苏丹巴耶塞特一世便以防止政变的名义,将亲弟弟处以绞刑,首开预防性处死兄弟的纪录。他的这种行为被后来的苏丹所仿效,变成了一种惯例。

到了1444年,苏丹穆罕默德二世把惯例变成了正式的法律,要求将来所有的苏丹都必须遵守。这条法律被称为“弑亲法”。这下好了,凡是生在苏丹家的男孩,如果不是太子,必然死于刀斧或绞架。

那还不如提前造反呢,反正横竖是个死,搏一把也许能活下去,万一成功了,还能当上苏丹,这个卖买可以做。嘿嘿,想得太简单了,苏丹也不是白给的,早就想好应付的办法了。

像赛利姆一世,他有二十多个儿子,眼看着儿子们渐渐长大,终于决定让苏莱曼继任。与此同时,他杀掉了除苏莱曼以外的所有儿子,连不会走路的幼子也不放过。“虎毒不食子”这句话,显然在此不适用。

好在这个苏莱曼确实是个英明的君主,使奥斯曼帝国进入了一个非常繁荣的时期,总算对得起二十多条兄弟的性命。也就是说,痛下杀手的并不一定是新苏丹,老苏丹如果觉得新苏丹镇不住场面的话,便亲自动手,不留一点后患。

从人类历史来看,杀死新苏丹的所有兄弟,这种行为虽然很残忍,却有一定的效果,可以避免王朝的内耗。无数的历史已经证明,如果继承人能力不足,便会被有野心的兄弟趁虚而入,造成无谓的内耗。

历史上有很多大国,最终的结局都是分裂。日耳曼人建立的法兰克王国原本占据了中西欧的大部分地区,日耳曼人习惯由兄弟平分家产,于是就把王国一分为三。三个小王国后来分别演变成今天的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如果当初没有分裂,那将是一个多么强大的国家啊。

奥斯曼的这条“弑亲法”施行了150多年,直到1603年艾哈迈德一世继位,才被废除。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有违人类亲情的法律,显然无法执行下去。

不过,有时候这种平分的方法,也会给国家带来益处。西汉时,即使是“七王之乱”之后,刘姓藩王的势力仍然不小。汉武帝只用了一招,就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推恩令”。

让藩王的儿子们平等继承封国,这样一来,大藩国会变成数个小藩国,两三代之后,再也没有强大的藩国存在,全部变成了比县还小的小国,对朝廷不再构成任何威胁。

更让藩王们难受的是,大家明知汉武帝的想法,却无法拒绝,因为家中的小老婆小儿子举双手赞成。本来为了争继承人的位子,什么恶毒的手段都敢用,现在好了,不用争不用抢,大家都有份。

【参考文献:《史记》、《奥斯曼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