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宪群:秦朝御史大夫制度之历史得失

2020-10-10 17:25:28 作者: 卜宪群:秦朝

历史局限——御史大夫制度的贡献与宿命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在继承战国以来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初步构建出一套监察体系,不仅极大丰富了秦朝政治制度的内涵,也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首先,秦王朝统治者高度重视监察制度建设。御史大夫官职的创设以及御史大夫政治地位的提高,说明秦充分认识到监察在国家制度中的重要性。此后,历代王朝无不将监察制度作为国家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之一。后人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当然也包括监察制度在内。其次,秦王朝的监察制度指向明确。从现有材料看,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保障政治运行,肃清吏治,是秦监察制度的核心。为保障监察的有效性,秦已经初步将监察与行政在职官设置、职能划分上做了区别,这是非常重大的制度设计创新。再次,秦王朝的监察内容细密。从出土简牍材料来看,秦对各级官吏的监察内容十分仔细,不仅有政治监察,也有各项行政监察,几乎涵盖了官员的一切事务。

秦朝虽创设了较为完备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制度,但却没有避免二世而亡的命运。貌似强大的秦王朝,只存在了十五年,留下了各方面的历史教训。从监察的角度审视,也有值得总结的地方。监察是政治的延伸,秦王朝执行毫无弹性的法家路线,秦始皇本人“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秦朝的御史们也一定如此。这样的“急法”,越是认真执行,越容易加剧社会矛盾的积累。特别是秦二世上台以后,面对农民起义,闭目塞听,自欺欺人,听到假话,怡然自得,说真话的人反而下狱;有时御史甚至与昏庸的政治沆瀣一气,如御史大夫盲目颂德就是例子。这样,再精致的监察制度也不能挽狂澜于既倒,甚至会起到加速政权灭亡的反作用。

里耶秦简选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