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话叫做黄泥掉在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比喻受到误解又有口难辩。《水浒传》里,宋江多次使用这种计谋,让官府误以为好汉已投贼,想到这种误解,这个好汉也只能屈从,在梁山泊落草。
第一个中招的是霹雳火秦明。当时宋江和花荣在清风山寨,秦明领一百马军、四百步兵去攻打,先是和花荣单挑四五十回合不分胜败,又被宋江派出的小喽啰引诱得人困马乏,最终陷到坑里被活捉。
宋江这会儿开始装好人了,表面上不杀秦明,还有好酒美食招待,实际上暗地里让人偷拿秦明的衣甲、军器、头盔,趁着晚上秦明熟睡毫无知觉,打扮成秦明的模样去攻打青州城,让知府当真觉得秦明已投贼,还把他的妻子杀死。
这下子秦明气得要死,又恨知府又恨宋江,只是因为宋江的礼节做得极好,还把花荣的妹妹介绍给他再婚,可能是他和原妻感情也不深,这才化敌为友。
在秦明身上初次使用同流合污之计之后,宋江后面又吸取了经验,懂得在给好汉泼污水的同时收拾残局,将一家妻儿带到山上,免得对方变脸。
最出名的就是汤隆赚徐宁上山了。吴用让鼓上蚤时迁偷了徐宁的雁翎锁子甲,又让金钱豹汤隆引徐宁出城追贼,途中再把他麻了送到梁山泊上,又以徐宁得病为由骗他妻儿上山。
至于如何泼污水?随便在路上穿着徐宁的雁翎甲打劫路人,口口声声称自己是徐宁,又遮住面容,官府那会儿又没有监控系统,就直接下达抓捕徐宁的文书。这下计谋就成立了,简直简单粗暴。
再有一人是那北京城卢俊义。卢俊义不是一般人,吴用的计谋稍微复杂些,先假扮算命先生去他家里说他有血光之灾,唯一的解法就是去到东南向一千里以外避难,又让卢俊义在墙上写他的四句卦歌“
芦花丛里一扁舟,俊杰俄从此地游,义士若能知此理,反躬逃难可无忧。
”
卢俊义果然上当,听了算命的话之后如坐针毡,赶紧收拾东西去东南向避难,结果就被梁山泊劫了,还被强行滞留了两个月,只放了他的主管李固。
吴用这并非好心,而是恶毒的计谋,李固和卢俊义妻子素来有染,听吴用一说卢俊义不回去了,回到京城就泼卢俊义污水,说已投贼人,且之前还在墙上写了一首反诗,当真是证据十足,又和卢俊义之妻再结夫妻。
等到卢俊义回京城,那就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了,妻子背叛,无家可归,官府抓他入狱,又在李固的贿赂下直接判死刑。幸亏忠仆燕青和梁山泊的一些安排,才使得卢俊义不至于因此死亡。这时候宋江站出来了,率领一众喽啰攻打北京城,还散发了很多帖子,说卢俊义是豪杰之士,入狱是被人陷害的,要替他鸣不平。这下不是屎也是屎了,再加上士为知己者死,宋江能够冒这么大风险去行这个计谋,也不得不让卢俊义拜服了。
话说回来,从《水浒传》来看,宋朝的刑罚让人望而生畏,证据制度又不严谨,让宋江这个泼脏水逼他落草的计谋屡屡得逞,历史真是这样吗?
事实上,每个朝代对于盗贼罪都处罚很重,更何况是涉及谋反的罪。在《宋刑统》中有十恶,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恭、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所谓“十恶不赦”,由此得来。
《宋刑统》原文有句话:“
人君者,与天地合德,与日月齐明,上祗宝命,下临率土,而有狡竖凶徒,谋危社稷,始兴狂计,其事未行,将而必诛,既同真反。
”假如你有意造反,即使没有实施,也视为你真的造反了,可见皇帝对此等罪行的重视程度。
难怪宋江在浔阳楼吟反诗、卢俊义在家里墙壁写反诗会被官府十分重视,也只能说明陷害卢俊义的吴用是真懂宋朝律法的行内人。
但史上对宋朝的刑罚其实评价颇高,证据也由口供为主逐渐转为实物证据。原先是即使有物证,也要采用各种手段让犯人口头承认、导致屈打成招的情况很普遍。宋朝的情况是,物证、书证、笔录都收集齐全,禁止命令基层人员拷打他,而是由法官召集官员审问他,并根据掌握的证据进行判决, 其形式已和现代大为类同。
而且宋朝虽然断大辟(即死刑)罪的人不少,但因为彼时人权主义盛行,大家对人命看得很重,下判决之前也是慎之又慎,很多时候即使证据齐全,判了死刑,最终真的砍人头的也大概只有六分之一。
在《续资治通鉴长编》里面有这么一段话描述:“
臣体问未降此条以前,自前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至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一年之内,四方奏到大辟案共计一百四十六人,内只有二十五人处死,其余并蒙贷配,所活将及九分。
”(取自元祐元年给事中范纯仁上报的奏折)
146人判死刑,只有25人处死,放在今天估计是不可能的。
因此小编得出一个结论,宋朝的刑罚制度虽然较重,用刑却较为慎重,因此并非制度导致衰亡,还另有原因。大家觉得是什么原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