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话题闲谈

2020-11-05 10:21:18 作者: 李斯话题闲谈

上蔡县融媒体消息:(记者 肖喜锋 图片来自网络)

李斯话题闲谈

李灵沛

有关李斯的资料收集了很多,看了一部分,在此,愿意写几行文字就李斯话题谈一下个人管见,以供方家批评指正。

李斯是中国史上一代雄才大略的政治家、文学家、书法家,可惜被奸人阉人赵高所害。秦朝短命而亡,亡因两千多年来一直有多种认知:如,有人认为亡于暴政,比如严刑峻法、滥用民力;(唐柳宗元《封建论》)有人认为亡于李斯的私欲,比如贪恋权势富贵、篡改遗照诏导致昏庸的胡亥继位加速了秦朝覆灭;(《史记》)另有人认为秦朝速亡是秦帝怠慢了儒家之学、不行仁政的结果。(如贾谊《过秦论》:“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也”……等等)……

秦朝历史由汉人书写,《史记》,仅一家之言,不足以全信,(司马迁有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其内容确实有许多值得怀疑的地方。鲁迅先生评价之:“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汉文学史纲要》)《史记》是纪传体史书,因此内容虚构的很多,事例不一一列举了。个人以为《史记》之内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大的框架应该是真实的,细节多是他根据自己的认知虚构的。但是,司马迁写史有他自己的价值倾向,这是毫无疑问的。因此,我以为汉人书写秦史,难免会完全公正,因为如不写出秦朝的残暴,就不足以反衬汉朝取而代之是合乎天理、顺乎正义的,汉朝的建立就会失去道义和法理基础。“历史不是道德剧,不只需要激情批判更需要理性思考”,司马迁虽是史学大家,但他也未必真的懂得如上之理。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个人以为后人质疑前人也是文明进步的动因之一。

诚如马克斯·韦伯所言:中国有高度发达的历史学,却没有修昔底德的方法即缺少追求真理的精神和逻辑方法应用于历史研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者必须坚持理智和批判的态度(《新教理论和资本主义精神》作者导言第二页注释一)。汉之后的儒生们,为了批判秦朝的“残暴”,就必然要大书特书李斯的“小”来,比如人生观的卑鄙,被某些人污蔑为所谓“老鼠哲学”是也;(即人品下作、人格卑鄙)比如不忠不义,所谓不忠者即指李斯篡改遗诏谋害扶苏帮胡亥继承大统是也。然则,纂改遗诏既然为私密行径,会留下证据吗?又怎为后人所了解?很多事的细节,司马迁所写绘声绘色如同亲见,如描写李斯入厕时的心理活动,完全是文学式的想当然,可信吗?写秦王政娘的淫行不堪入目、写嫪毐的阳具夸大到难以想象的地步,可见司马迁多么的愤怒!其言犹如井市小儿骂街;况且扶苏思想倾向儒家学说,儒家倡导仁政、强调“君子们”个人道德修为,而所谓道德修为是一种可感觉而无法量化或者难以用成文的标准来衡量的。而李斯的治国理念则源于法家学说,以字立规、以文立信、以吏为师,如此这般儒家必然被边缘化。大秦律(按《史记》所载,实际上近些年出土的秦律有不少与《史记》内容相矛盾)虽然比较残酷,但它总比按习惯、随意地处理问题要好许多。古罗马的法律不也是经历了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过缓慢程才逐步完备吗?它的残暴程度远高于大秦律。今天,中国的史学工作者当然要以“唯物史观”来指导史学研究,态度自然也要尽量做到公正、客观,这肯定是古代的史家无法相比的。

其实,逼公子扶苏自杀的行径,鄙人以为此举实际上是破坏了儒家所推崇的宗法制度中“嫡长子继承制”,排除了儒家思想治国的可能、堵塞了儒生们积极进取的人生道路。不义者,即嫉贤妒能谋害同学韩非是也。韩非为韩国贵族,他会真心辅助秦国吗?以秦王政之雄才大略,他会不懂得“放虎归山”遗患无穷的简单道理?杀韩非与其说是李斯“嫉贤妒能”卑鄙的个人行为,不如理解为秦王政有意让李斯背锅又不致损害自己“礼贤下士爱才若渴”的好名声更合逻辑。况且,以秦王政独断专行的性格,没有他的首肯,李斯敢大胆妄为擅自诛杀韩非吗?那么把李斯杀韩非的行为理解成公而忘私又有何不妥呢?

李斯本人所涉及的三件事,都是与儒家倡导的政治主张和人世伦理相悖的,因此必然为腐儒们所鄙夷。

还有后世所说的“焚书坑儒”,究竟是怎么回事?后人理解分歧依旧。“儒”最初究竟是干什么的?坑的到底是“儒”还是“欺君罔上”的术士(或者方士)?徐福到底去了哪里?一个政权刚刚建立难道会放任心生敌意的人士随便诋毁吗?因此,后世腐儒们把秦朝灭亡和李斯的悲剧归结为秦始皇和李斯的个人品质方面实在是荒唐。其实,鄙人以为更应该从秦始皇和李斯的治国理念、治国方略以及制度设计的缺陷等方面来考虑秦朝和李斯的悲剧所在。

秦朝首次完成国家统一、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做到“书同文、车同轨”……以上种种措施对中国政治制度、历史文明影响深远,意义非凡,这里面李斯功不可没,他自然可以称得上英雄。作为家乡的人,纪念他理所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