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三城区公布2020年小升初方案

2020-07-16 21:51:02 作者: 太原三城区公

小店区

7月14日,太原市小店区发布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的具体安排。

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严格执行班额规定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0〕5号)文件要求,全区义务教育初中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教育局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公办初中学校入学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三)本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1. 九年一贯直升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户籍为本地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学习。

(七)统筹安排入学

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可结合户籍、住址、学籍等,统筹接收小学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八)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 2020年,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继续面向城六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学生,只能进行外语能力评估、航天科技素养及创新思维能力评估,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由学校按有利于培养外语类综合人才、航天人才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2. 凡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3.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4.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 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

根据晋教基〔2020〕5号文件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招生,结合太原市实际,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

1.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本地区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2. 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3. “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确需在本区升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五)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

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9年6月30日前办理);

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0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9年6月30日前办理);

④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2. 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六)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初中入学的,登记报名须提供:

①《居民户口簿》;

②在小店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9年6月30日前);

③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9年6月30日前);

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五十一中、中辐院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小店区第十二中学(原煤机学校)。上述学校在本校学生九年一贯直升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参与多校划片电脑派位。

2. 学区对口直升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山大附中、小店区三中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对口直升,空余学位按照片区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山大附中: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起坞城路,南至学府街,西到坞城中路,北到长风街范围内,且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一年以上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

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19所小学符合“双籍”的小学毕业生。

大营盘小学、长治路小学、沙河街小学、建南小学、八一小学、九一小学、北营小学、晋阳街小学、卫华小学、育杰小学、太航学校、师范街小学、山大附小、师院附小、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八一小学教育集团平阳校区、八一小学教育集团长风校区(原长风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育英校区(原水工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原华宇小学)。

小店区三中: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正阳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包括在畜牧研究所居住的单位职工子女,巩家堡社区、小店社区原住村民子女;李家庄、经济区地界除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需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