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未满周岁妻子失联 独自抚养却发现不是亲生

2020-07-26 18:24:44 作者: 女儿未满周岁

7岁的孩子,本该在校园里享受读书的快乐。可是广西柳州市沙塘镇的7岁女孩小丽,却面临上不了学的难题,因为她的户口一直没能办下来。而小丽父亲卢先生在给孩子办户口时,还发现了一个让他震惊的秘密。

在沙塘镇新街一出租屋里,记者见到了小丽,她正拿着幼儿园的课本和奶奶一起识字。小丽的父亲卢先生告诉记者,他是沙塘镇龙卜村人,今年34岁。2011年,他通过QQ与小丽的母亲相识恋爱,之后就非婚同居了,很快小丽母亲有了身孕。2013年1月31日,女儿小丽在柳州市妇幼保健院生下。可好景不长,小丽还未满周岁,小丽的母亲就以外出打工为由再也没有回来。更让他头疼的是,小丽的母亲在走之前,都没有给孩子办好出生证,也就上不了户口。

“(办出生证)必须要双方的身份证,她说自己的身份证掉了,然后也一直没有去补办。”卢先生说,小丽的母亲李清是玉林陆川人,离家之后他们就断了联系。之后,他也去当地打听寻找过,但都杳无音讯。

“我去咨询过,但是领养要相隔30年 ,而且要有房有车,但是我根本达不到那个条件。”卢先生表示,如果真的没有办法,只能把孩子送去福利院。虽然很不舍得,但孩子终究是要读书的,不能耽误孩子上学。

小丽难道只能离开朝夕相处的父亲和奶奶,去到福利院以孤儿的身份才能顺利上户口上学吗?小丽的亲生母亲李清能找到吗?记者前往沙塘派出所了解情况。民警根据卢先生提供的信息,通过系统查询了玉林市陆川县所有名叫李清的女性,经过比对后查无此人。面对小丽落户的问题,民警表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卢先生条件不符合,也无法给小丽上户口,只能通过民政部门想办法解决小丽上户口以及读书的问题。

随后,记者前往柳州市民政局寻求解决办法。民政局工作人员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卢先生从年龄上就不符合,所以无法达到收养要求。从目前卢先生的情况来看,也无法达到领养的要求。

不过,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卢先生这个情况,他们会牵头联合公安部门一起调查,并共同给出解决小丽上户口、上学的方案。

(素材来源:广西台新闻中心 编辑: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