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到抚养义务 济南历城区法院当庭宣判变更两个孩子抚养人

2020-07-29 19:14:18 作者: 未尽到抚养义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9日讯近日,历城区法院当庭宣判一件检察院支持起诉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胡某某协议离婚后,约定大儿子(有脑瘫)由王某某抚养,5岁和2岁的两个小儿子由胡某某抚养。胡某某在抚养两个儿子期间,经常外出,未尽到抚养义务。自今年2月,胡某某拿着户口本、身份证、财物等物品离家出走,将两个孩子遗弃在孩子的奶奶家,至今未归。为便于照顾孩子,王某某要求将两个小儿子的抚养权变更到自己名下。历城区检察院得知此情况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向历城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为了保护好两个孩子,历城区法院受案后开通快车道,一方面叮嘱原告王某某及孩子的奶奶照看好两个孩子的生活起居,一方面积极寻找被告胡某某。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于7月27日开庭,历城区检察院派员出庭。开庭后当庭宣判,变更两个孩子抚养人为原告王某某,依法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在一般情况下只能由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生争议的主体提出,无需其他组织或个人干预。在特殊情况下,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不敢或不能独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有关组织给予支持,运用社会力量帮助弱势单位或个人实现诉讼权利。

夫妻双方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赡养义务或者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闪电新闻记者 宁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