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男子为小孩读书购房发生纠纷,还闹到了法院
加强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将矛盾平息在萌芽状态,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高安法院按照“调审适度分工,以审前调解为主,随机调解为辅,在法官主导下适度社会化”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这同时也是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课题之一。
近日,高安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该案中,原告肖某因小孩上学需要购房,经第三人介绍与被告喻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出卖时需保证房屋内装修的完整性及家电的原样性。但肖某按约付清房款并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喻某某违反合同约定,将家电、厨房用具、窗帘等搬走。肖某多次找到喻某某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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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后,在开庭之前主审法官多次联系被告喻某某沟通协调,以明确的法律条文告知其行为对原告所造成的侵害,说利弊讲法理,最终被告同意归还屋内置件,将窗帘、厨房用具、家电等恢复到位。而原告方肖某,在主审法官的多次思想攻势下,也同意不再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
来源:高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