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干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周某因套用车牌,且暴力冲击关卡,将交警拖行数十米,法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没收、销毁周某所套用机动车号牌。
2019年12月13日下午4时35分,一辆悬挂车辆号牌为赣D5M7**的套牌白色凯迪拉克由南往北正在路口等待红绿灯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该车疑似在余新公路强行冲卡被列为重点查缉车辆。民警立即上前拦截,并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
新干县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执勤民警何忠林介绍,当时两个同事发现这辆疑是冲卡逃窜车辆,呼叫我过去支援,我到现场的时候,发现司机没有熄火,也拒绝出示证件。当我过去请他熄火下车,并配合的时候,司机也拒不下车。
就在二人僵持之际,司机突然升起车窗,猛踩油门。由于何忠林手臂未来得及从车内抽出,被车窗夹住,导致被轿车拖带出数十米。
新干县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执勤民警何忠林说,我伸手准备去开车门时,司机突然把车窗摇起,并加大油门,往前逃窜,在大概逃窜了三到五十米的距离后,我使劲拍车窗,司机才刹车并将我放下,然后向南昌方向继续逃窜。
一审法院认为,周某以暴力方式阻碍交通执法,致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被告人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没收、销毁周某所套用机动车号牌。
新干县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执勤民警何忠林说,驾驶套牌车辆上路,严重违法交通安全法,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必须严肃查处。同时也希望广大司机遇到交警执法时能积极配合。
记者:杨佳琳 编辑:皮新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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