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日,虞铭进等人的走私团伙使用“三无”油船向上级卖家过驳购买柴油并在码头分卸后销售给下级买家,经被告人吴标控制地磅房称重,合计走私柴油730吨,偷逃应缴税额1781126.58元。
2018年11月初,被告人吴时友、王克清及吴万建、吴海勇(均另案处理)等人为股东的走私团伙使用非法改装的“三无”油船在温州外海处向上级卖家过驳购买走私柴油偷运至被告人吴标等人私建的码头分卸后销售给下级买家,合计走私柴油200吨左右,偷逃应缴税额478699.97元。
2018年11月13日,被告人吴时友、王克清及吴万建、吴海勇等人的走私团伙在孙东海提供的小旦村码头分卸走私柴油合计200吨左右,偷逃应缴税额472900.03元。
经查,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间,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吴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青田县温溪镇多次实施走私柴油、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据统计,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累计偷逃应缴税款1000余万元。
“走私行为看似获利丰厚,但其实,这些都是空中楼阁,一旦身陷其中,就会不自觉地迷失,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等待他们的不是一夜暴富,而是法律的制裁。”承办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