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记者张万军 见习记者周浩 视频剪辑曾超
下楼买早餐时遇到物业工作人员在挪自己的电动车,68岁的老人因此情绪激动,与对方发生争执。约20分钟后,老人刚进家门突然发病倒下,送医后不治身亡。老人家属认为,其死亡是因与物业工作人员争吵所致。物业公司则建议老人家属走司法途径。7月30日上午,此事发生在江汉区福星华府小区。
68岁爹爹猝死 家属称其曾和物业员工争执
7月31日下午3时,楚天都市报记者在武汉市江汉区新湾路福星华府小区见到老人的老伴汪婆婆和儿媳代女士。代女士介绍公公熊爹爹出事的全过程。
代女士称,7月30日上午8时15分许,熊爹爹下楼给家人买早餐。他走出楼栋时,看到物业工作人员正在挪动自己停放在楼栋门口的电动自行车。熊爹爹认为物业工作人员的挪车方式很粗暴,可能损坏车辆,十分生气,当场对物业工作人员进行指责。
熊爹爹的电动车
物业工作人员随即停止了挪车举动,转身到附近挪其他非机动车,熊爹爹将自己的电动车重新进行了摆放。此时,他看到物业工作人员正在挪动的另一辆电动车是自己儿子的,立即上前和对方争执起来。物业工作人员停止挪车后,熊爹爹自行将儿子的电动自行车移到楼前的电动车停放点。此后,熊爹爹情绪激动,和物业工作人员在现场争执了约三分钟时间。
“和物业工作人员争吵完后,公公出小区去买早餐。将早餐送回家后,他立即拿着电动车钥匙下楼,将自己的电动车移到电动车停放点。随后公公回家,我们一开门,公公就倒在地上,失去了意识。”代女士称,她的丈夫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根据急救电话接线员的提示,给父亲做心脏复苏按压。
约10分钟后,救护车赶到现场,将熊爹爹送至附近一家医院抢救。经过数十分钟的抢救,医生还是未能救回老人的生命。医院的诊断显示,熊爹爹死因系猝死。
“我公公虽然在12年前发生过冠心病,但这几年来身体一直不错,如果不是和物业工作人员的争执,肯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代女士激动地说。
物业否认发生过争执,称员工行为合理合法
记者随后找到福星华府小区物业办公室,一位张姓负责人介绍,事发当日,熊爹爹及其儿子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栋前的残疾人通道旁,可能影响残疾人的通行,物业工作人员正将这些停放位置不当的车辆移到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停放。这是物业工作人员每天都会进行的日常工作,也是正常的小区秩序管理,合理合法合规。
楼栋门前的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处
该负责人表示,熊爹爹出言制止物业工作人员后,物业工作人员立即停止了挪车,并和老人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整个过程中,物业工作人员没有和老人进行争执,只是进行了理论。老人回家后拿钥匙下来挪车的过程中,完全没有和物业工作人员再产生任何接触。
对于老人家属的要求,该负责人建议老人家属走司法途径。
目前,当地警方、街道办都已介入此事。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业主方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若业主家属能举证证明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未履行合同约定,且与业主突发疾病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则可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请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业主家属无法证明物业公司有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行为,则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