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杭州北山派出所接男子傅某报警称:自己的手机8月6日在酒吧里被朋友偷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询问了相关情况,随后到了酒吧查看监控,通过现场视频查看确定是傅某的朋友黄某把手机拿走。
通过调查,8月16日在某小区将男子黄某抓获。
经查,黄某,20岁,贵州人。据黄某交代,当天晚上跟傅某去酒吧喝酒,凌晨2点左右趁傅某喝醉,将傅某手机拿走并调成勿扰模式。
傅某酒醒后发现手机没了,黄某便误导他手机是不是掉在了厕所,还建议傅某去查厕所附近的监控,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
第二天黄某便联系了一个收手机的朋友以4600元的价格,将手机卖了。
本以为瞒天过海的黄某接到了傅某的电话,对方说自己在上厕所时并未拿出手机,要去看看散台喝酒附近监控。心虚的黄某怕事件严重,在电话里就承认手机是自己拿的,并希望傅某不要报案,自己会赔一个新的手机或赔偿购买手机的金额。
随后,黄某到傅某家中,写了一个保证书,称会在8月12日将钱给傅某,后一直到14号,傅某都没有收到黄某赔付的钱,于是便报警了。
现黄某因涉嫌盗窃,被西湖警方刑事拘留。
通讯员 | 边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