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退休阿姨花30万住五星级酒店2个月,没钱了就抢金店,还为了这个目的计划抢银行…

2020-08-27 14:50:32 作者: 上海一退休阿

本文转自【新民晚报】;

“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我想到里面去看看。”

女子觉得生活没意思,

花30多万住五星级酒店2个月,

“弹尽粮绝”后两次抢金店,

两次被民警带回派出所,

只为去监狱里生活。

近日,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

以抢夺罪对被告人林某提起公诉。

2000年,

林某和丈夫离婚,

与家人断绝了一切联系,

一个人搬到了松江区租房居住。

林某平时不爱与人交流,

也没什么朋友,

2016年退休后,

更加觉得生活乏味,

身体状况也大不如前,

经常感到头胀、心慌,

晚上胸闷、透不过气、易醒,

去了医院也没查出什么毛病。

2019年12月,

林某厌烦了这种令她感到绝望的生活状态,

想换个环境居住,

便搬去了市区的一家五星级酒店,

打算把所有的积蓄都花在住宿上,

好好享受一番,

过一过“挥金如土”的日子。

林某心里头盘算着:

“生活太没意思了,

干脆把钱花光,

花光以后要么流浪,

要么做点违法犯罪的事情,

让警察把我抓起来,

以后到监狱里生活。”

于是,

林某花了30多万,

在酒店里住了两个多月,

眼看着手头的钱越来越少,

等到只剩下400元付不起房费时,

林某走投无路,

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

一只单肩包,一只口罩,林某把其他行李留在房间内,潇洒地离开了酒店。她来到市区一家金店。进店后,林某先是在店里逛了一圈,后来一名店员接待了林某,林某问:“你们店里什么东西最值钱?”店员便把林某带到了项链的柜台。

林某盯着柜台看了一会儿后,指着其中两条说:“你把这两条最大的项链拿出来给我看一下。”为了方便客户查看,店员将两条项链递到了林某手中。林某边看边问:“这两条是最大的吗?”店员回答:“是的。”这时,林某攥着项链突然转身向外跑去,店员赶紧让门口的保安把她拦了下来,林某束手就擒,将项链交还给了保安。

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后,

经过调查,

林某被取保候审。

当晚9点,

民警将林某送至地铁站,

让林某到户籍所在地求助,

看看能否解决住宿问题。

于是,

林某就坐地铁来到青浦,

到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

“如果你们不能帮我解决住宿问题,

我还是会被逼无奈去抢黄金的。”

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听到林某的诉求后,

告诉了林某救助的途径。

由于天色已晚,

民警提出为林某借间宾馆住一晚。

林某拒绝后,

在派出所大厅里待到天亮。

第二天一大早,林某按照民警的提示联系了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人给林某详细介绍了相关救助政策,林某听得头晕脑胀,越听越觉得自己不符合条件,于是又萌生了“进监狱生活”的念头。

原本,林某计划去抢银行,可到了银行门口,她发现很多人在排队,于是继续往前走。路过一家金店时,林某立即决定进去抢黄金项链。于是,“自投罗网”的一幕再次上演。林某大摇大摆走进金店,“把你们店里最值钱的东西拿出来。”店员递来两条店里最粗的金链子,林某接过后二话不说转身就跑,却在门外5米处被店员按倒在地,人赃并获。林某也不挣扎,安静地等待民警到来。

到案后,

林某表示:

“没想到里面是这样的,

太难受了,

想出去。”

“我现在想通了,

就想着早点出去,

租个房子,

找个工作,

总比在里面好。”

经精神鉴定,

林某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长期与社会隔离、

不良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况

是林某产生极端想法、

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本案中,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生活不易,

但仍要对未来抱有热情与信心,

遇事应多与人交流,

多疏解不良情绪,

端正心态,

努力生活。

来源:新民晚报(记者 潘高峰 通讯员 俞如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