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21时50分许,晚间巡逻民警巡逻至江津区江州大道沁园春路段时,有群众告诉民警,在鼎山长江大桥沁园春引桥路段有一辆小轿车撞到了桥边护栏隔音板上。巡逻民警立马赶到现场查看,并将此事向支队指挥室进行了汇报。巡逻民警刚开始在现场只看到一辆白色的事故车辆,并未看到驾驶员,几分钟后一男一女才从旁边走过来,二人均称是这位女子开的车。
紧接着,事故大队民警赶到了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
这名女子姓贾,男子姓郑(男,26岁),两人是朋友关系。在民警的不断询问中,二人的眼神越来越闪烁,言语也越来越吞吐,民警隐约觉得此事有蹊跷,便准备将二人带回支队作进一步调查。正准备回支队时,郑某的心理防线终于被突破,向民警承认,是自己开的车。
回到支队,为查清事情真相,民警调取了鼎山长江大桥上的监控抓拍影像,清晰的画面印证了郑某最后的说法。
民警对郑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
测试结果为189mg/100ml
已涉嫌危险驾驶
郑某也终于道出了事情的经过
紧接着就是抽血、问材料
处理完这一系列事情
已经是次日凌晨1点过了
驾驶员除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自己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及赔偿;因涉嫌危险驾驶,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他和朋友贾某还将因自己的“顶包”行为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朋友有难应当鼎力相助
但这种“顶包”行为却是极其错误的
这不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
而是“插了朋友两刀”啊!
酒后驾驶已是不对
发生事故找人顶包更是错上加错
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
不要再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情
(@江津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