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8时30分,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曹汉辉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派出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自2002年起,被告人曹汉辉、罗家婷先后网罗二十余人在哈尔滨市道里区以合法经营为掩护,以朝阳市场周边为轴心对哈尔滨市道里区顾乡一带街路形成垄断经营,常年以强拿硬要等方式打伤多人、强行收费。为打击竞争对手、谋取经济利益,该组织采用暴力、恐吓等方式,实施多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犯罪、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有骗取贷款、虚假诉讼、伪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印章、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为进一步扩张其势力范围,达到非法敛财目的,该犯罪集团利用组织势力多次干扰基层选举,扶持组织成员当选村集体组织成员,捞取政治资本;非法把控农村土地,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导致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秩序被严重破坏,财产权利严重受损,民主权利遭受践踏,引发失地村民常年集体信访,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防控疫情风险,17名被告人以远程开庭方式参加庭审,22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供稿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