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专案组还梳理了自1991年开始,牡丹江地区发生的其他未破大案,发现:
1993年4月19日张钦平一家五口被杀;
1993年5月12日童胜军和其同居女友被杀;
1993年10月22日张怀成夫妇被杀。
以上三起案子似乎和王建民、赵伟石和丁国春案件有相似之处:
1、受害者都和柴河有关,或者可以说,他们基本都来自柴河;
2、他们和柴禾市公安局的很多人员关系密切。
警方似乎从这一系列异常的案件中发现了案犯的蛛丝马迹。由省、地、市及牡市林业分局领导同志参加的破案总指挥部以及柴河、桦林两个分指挥部制定了侦破方案,省公安厅派出了省厅刑侦处副处长闫自忠前来指挥破案,决定以柴河为主战场、海林、桦林为分战场,确认"五种对象"、"四个条件",又以指纹为依据,开展大规模大声势的摸查。并且逐步扩大了摸排对象,对现有党政干部、公安政法民警也逐人进行调查,捺取指纹。
罪犯终于被惊动了!
1994年1月30日10时30分,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向海林及柴河警方通报了柴河籍犯罪嫌疑人王成岩因在辽宁省开源市持枪抢劫杀人被击毙,当地警方缴获的两支手枪",正是"4·22"和"10·6"案件中被抢走的那2支手枪。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成岩,42岁,原柴河贮木加工厂工人,1990年因犯涉嫌强奸被开除公职。
据辽宁警方通报,该犯罪嫌疑人持他人身份证于1月28日乘车从哈尔滨到大连,在沈大高速公路上,该人持枪威逼出租车司机载他到开源市,出租司机借口车要加油将他甩掉,后王流窜到开源市,又劫持一辆大客车索要钱财,因未达目的,王开枪将司机打死。因其拒捕,1月30日8时,在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的围歼下,王成岩被击毙。
柴河林业公安局接到通报后,立即对王成岩家进行监控,同时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领导决定对王成岩家进行搜查并组织力量对王成岩的妻子和儿女进行讯问。经过搜查,公安民警提取了大量物证。
讯问工作却出现了大麻烦,王犯的妻子、儿子和一个8岁的女儿除说明王成岩是1月24日离家出走以外,别的一概不谈。最后,指挥部选准王的女儿作为突破口,当公安人员问王成岩12岁的女儿,王成岩平日和谁最好时,小女孩不加思索地答到:"和公安局的张叔叔"。她还证实1月17日晚,她爸爸很晚才回家,穿了一件警察大衣。王成岩9岁的儿子还对民警讲,"有一天晚上很晚了,张叔叔来我家送了一封信给妈妈"。
通过讯问,本案另一个重要犯罪嫌疑人露出了马脚,柴河林业公安局主管文秘工作的副主任张泗维已构成重大嫌疑。平素里他和王成岩的私交甚好,这在公安局内外已是众所周知,通过之后的讯问,王成岩的妻子交代了更加详细的情况:张泗维曾在1月24日,王成岩出逃后给王家送了一封信,在此之前,张泗维还在王家给过王成岩子弹。
张泗维的暴露令柴河市公安局极为吃惊,要知道柴河市一直是本案的主战场,张泗维虽然是主管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但一直作为核心专案组成员,参与了所有的专案组会议。
警方煞费苦心想要抓到的罪犯,难道就一直隐藏在核心专案组人员之中吗?
1月31日,柴河林业公安局刑侦科长李春茂和4名刑警在办公室将张泗维依法滞留。在办公室,李春茂向张泗维提出三个问题,"第一,你和王成岩的关系好到什么程度?第二,你为什么要在王成岩出逃后给王家送信?第三,你为什么要给王成岩提供子弹,共多少颗?"
面对刑侦科长的3个问题,张泗维黝黑的脸庞没有什么表现。他承认送信的事实,但拒绝承认提供子弹的事实。身为公安局中层干部,在案发后,为犯身为公安局中层干部,在案发后,为犯罪嫌疑人送信,这本身就是违法。
柴河镇的张钦平,是一名建筑承包商,几年的光景便有了近60万元的财产。1993年4月7日,张王二人认为张钦平家会有很多现钱,把目标锁在了张某身上。
4月7日2时,王成岩骗开张钦平家门。进屋后张泗维用手枪逼住张某夫妇:"不许声张,拿10万元钱来!"张家夫妇苦笑了一下,"泗维兄弟,要钱还不好说,何必来这个,快收起家伙,明天我给你提10万不就行了,但现在一分钱也没有!"王成岩一看这架势,二话没说,照着张家夫妇的脑门就是两锤子,将张家夫妇打昏后,两人故伎重演,用尼龙绳将该夫妇勒死。
他们把大门反锁,从后面的小门溜走,走了10多米远,王成岩忽然想起后屋还有3个孩子在睡觉。于是他提出孩子也要整死。张泗维说:"他们不知道这事。""那也不行,一个活的也不留!"王成岩恶狠狠地说。
于是,张王二人又返回张家,用锤子将张某14岁的女儿、12岁和9岁的儿子全部打死在睡梦中。处理完现场后,他们又消失在黑夜中。这回他们只弄到了1条金项链,2个金戒指,1副金耳环。
张、王制造的最后一起血案也就是王建民一家四口被杀的案件也是经过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的。一个偶然的机会,王成岩发现了身为交警的王建民家庭比较富有,房子从外观上看装修得比较不错,他揣测这人既有钱,又有枪,抢他比较合算。与张泗维商量后,王成岩连续3天跟踪王建民,发现王建民家庭观念较强,工作期间经常回家看看,交警队离王建民家也就是10分钟的路程。最后二人选定1994年1月17日,张泗维值班的时间内做案。
原计划17日上午动手,没想到林业公安局来客人,中午,张泗维等陪客人吃饭,没能如愿。下午,张泗维借口喝多了,溜了出来,和王成岩乘坐七台河到哈尔滨的快车,15时50分来到海林,16时10分来到王家,叫开门后,张泗维对王某说,"我们找你办的那个事怎么样了。"一时间王建民愣住了,这时张泗维用手枪顶住王建民,让他交枪拿钱,王建民明白过来后与二人搏斗,由于王建民身材魁梧,张、王二人一看制服不了他,两支枪同时射击,王建民倒在血泊中。二人又将王某的大女儿、三女儿、小儿子当场打死,王的大女儿怀中抱的17个月男婴被压在身下幸免于难。
王某的二女儿从二楼上跳下,竟没有摔坏,她直奔派出所报案。张、王见有人逃脱,知道情况不好,二人来不及处理现场,遂仓惶逃走,坐上出租车,奔宁安县方向驶去,又绕道铁岭河,最后回到柴河。以制造假象,逃避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