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自己是2017年后的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参加内蒙古鄂尔多斯古杭锦旗和准格尔旗的教师招聘时,均被“学历不符,非全日制学历”的理由拒绝。(8月31日《澎湃新闻》)
教师招聘拒绝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这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因为今年2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显然,当地是违反规定的。
可即便如此,当地给出的回应却是不痛不痒,对哪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来说,也并没有恢复其资格。没有。实在可悲可叹。
学历歧视、唯学历论,这是早受诟病的字眼,尽管历尽艰辛,仍然顽强地生存,不仅存在于一些人的偏见思维之中,更存在一些组织者身上。所谓的“组织者不了解通知”云云,恐怕只是个借口,组织者难道不学习相关文件吗?有这么多人,难道没有发现吗?只不过是在学历歧视方面,他们是哪怕是被诟病,也要选择自己认为的“高学历”、“正规学历”。
近日,一张杭州市余杭区招聘公示的截图在朋友圈里传播开来。这份长长的公示名单里,清一色是来自清华、北大的毕业生,甚至一些街道办事处的岗位也是清华、北大的硕士,由此引发网友激烈讨论。有人认为,清北的硕士生去做基层工作是不是有点大材小用。所谓的“大材小用”,同样也是学历歧视的“注脚”。现实情况是,很多用人单位筛选简历时第一标准是学历高低,这已经成为了不少行业的隐形规则。这么多年来都难以打破。
学历歧视的危害很大,不仅造成高校和用人市场的“马太效应”,而且也会使哪些低学历却拥有才华的人来说,却失去了太多的机会。对于人才的考量,本不该唯学历,应当提倡用“德能勤绩”替代“学历和出身”,以客观地、发展的、动态的眼光评价与考核。可现实中,却少有人能够耐心地给足机会。
提倡更包容的学历标准,不是对名校学历的厌弃与嫉妒,而是对“名校”这个标签的祛魅。消除学历歧视没那么容易,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但再难也要奋进。一方面要落实好制度,用制度消除学历歧视,另一方面做好追责工作,而不是只道歉就可以收尾了。唯有责任到人,惩罚到人,才有望逐步消除学历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