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伪劣口罩危害高,仔细辨别勿中套

2020-09-01 22:41:08 作者: 【以案释法】

文章来源 | 房山检察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防疫物资的市场需求量保持着持续的增长,作为防疫的重要装备,口罩几乎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但是,巨大的市场也给不法商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市场上出现了不少伪劣口罩,这些劣质口罩不仅混迹在市场上真伪难辨,更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让我们一起看一看房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从中学习如何避免购买到劣质口罩。

案情回顾

2020年1月21日至23日间,焦某从河南省卫辉市购买300箱(每箱500包、每包20只)“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明知上述医用口罩没有合法手续且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仍然通过其药店对外销售上述医用口罩,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经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证明,涉案医用口罩不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经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涉案医用口罩所检鼻夹项、口罩带项、细菌过滤效率(BFE)项和微生物指标项不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T0969-2013行业标准要求。

2020年3月2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该涉案药店、焦某等人提起公诉。2020年3月12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单位、被告人焦某等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对被告单位适用罚金刑,判处被告人焦某等7人九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七千元至四十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什么是伪劣口罩?

医用口罩分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三种类别。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均有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但市场上大量存在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只有推荐性行业标准。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将医用口罩管理类别定为二类,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要求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医用口罩的生产经营,也即生产一次性使用医药口罩需经生产许可。《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性行业标准为YY/T0969-2013,即对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而言,细菌过滤效率(BFE)项和微生物指标项系防护功能的核心指标,直接影响口罩的防护功能。其中细菌过滤效率应不小于95%,涉案口罩检验结果为最小值:40.7%;微生物指标项应为无菌。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一次性使用医药口罩均为伪劣口罩。

如何辨别口罩的真伪

01

1、购买之前要分清购买口罩所属的种类,并根据所属种类观察口罩外包装上是否印有相应的行业标准,例如正规的医用外科口罩外包装上会因右边“YY0469-2011”标示。

02

2、看LA标志和QS认证。非国产口罩,只要是正规进入国内市场的一定要有LA认证;国产口罩,不管是国内用还是用于出口,都一定要有QS和LA认证。

03

3、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网站,根据口罩外包装上的注册证编号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到信息中的产品名称进行判断,如果信息输入无误,却无法查询到产品信息,则可以判定为假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