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盐城9月4日电(记者 谷华)针对江苏阜宁县一名学生在校晕倒死亡事件,4日晚,江苏阜宁警方发布通报称,任课老师无殴打等体罚学生的行为。
9月2日下午16时50分许,阜宁县师范学校附属学校通榆路校区六年级学生芦某某(男,12岁),在教室上课期间突然晕倒,后被校方送阜宁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警后,阜宁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调查。
涉事学校校门。谷华 摄
阜宁警方4日晚发布通报称,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同班级同学、法医检验,查明任课老师无殴打等体罚学生的行为,芦某某具体死亡原因有待病理检验。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网上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