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未成年人被认定无效的支付行为,相对方游戏平台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温馨提示:
中山市消委会表示,在咨询投诉个案中,发觉大部分的家长存在“取证难”“退费难”的情况,家长无法举证证明该交易系服务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部分家长因无法取得有效证据导致最终款项追讨无果,反映当前的网络游戏监管法规仍难以杜绝未成年人交易和沉迷网络游戏。
因此,消委会提醒家长应提高网络消费安全意识,对未成年人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应该使用其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在防沉迷系统的保护下使用;家长应管理好手机指纹、密码和具有支付功能的APP,不向未成年人泄露移动支付账户和密码等重要信息,关闭支付工具的小额免密支付功能,减少未成年人自行支付的可能性;如果已经造成了损失,应当立即收集保存交易凭证、聊天记录以及其他有利于证明是未成年人操作充值或打赏的证据等信息。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