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丨饮酒要适度 千万别过量

2020-09-08 02:38:06 作者: 警示丨饮酒要

曾几何时

酒使人们抒发情感

淡忧忘愁

成为个人才情的催化剂

群体关系的润滑剂

但就如硬币的另一面

不加控制和毫无自律的饮酒

往往使人丢失自我

失去理性

轻者违背公序良俗

惹人生厌

重则违法犯罪

跌入深渊

一场酒局换来无期徒刑

2012年8月的一天,某县公安局协警廖某在一农庄与朋友王某某等三人聚餐吃饭喝酒,后又与朋友黄某某在一休闲吧喝酒后驾驶制式警车回家。

不曾想,车刚出发没多远,因酒后意识恍惚,视力下降,廖某驾车一头撞向路边人行道,正在道路上行走的周某某、邓某某、令狐某某、候某某始料未及,被突如其来的车辆纷纷撞倒。巨大的撞击使廖某身上的酒劲缓了下来,他跌跌撞撞地走下车,看到横躺一地的人,听到惨痛的呼叫声,顿时清醒过来,随即请求现场围观群众报警、联系车辆抢救伤者。

经鉴定,被害人周某某、邓某某、令狐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候某某受轻伤。

案发后,经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县公安局、廖某一次性赔偿三名死者亲属共计1495000元。同年11月,县公安局一次性赔偿候某某178000元。

交警部门酒精测试仪器检测,廖某乙醇含量为171.5mg/100ml,后经血样检测,廖某乙醇含量为180.11mg/100ml。2013年1月,检察机关以廖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廖某明知道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廖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廖某在认罪服法书中写道:我一直严于律己,但酒后思想滑坡,精神亢奋,行为失控,让我以害人开始,以害己告终,跌入犯罪深渊,成为千古之恨。

一场婚宴何以引发一场血案

2014年初秋,同村刘老汉家给儿子办结婚酒席,张罗布置完酒席现场,作为婚宴总管的杨某喊一众帮忙的乡里乡亲落座喝酒,替刘老汉家向大家表示感谢,席间,欢声笑语,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推杯换盏间,同桌的赵某说,干喝酒没意思,提出用翻扑克的方式比点数大小,哪个翻得点数小哪个喝。因一时并无其他事要忙,同桌众人也一起随声附和。杨某觉得既然大家兴致高涨,作为总管便拿来扑克,一起参与行酒的游戏中,可酒过三巡,输的都是自己,每次都要被灌上一大碗,酒精上头的他怀疑赵某出的牌有诈,心里窝着火,偏偏又是这时,赵某出牌时动作过大一手甩在了杨某的脸上。这时杨某心中的怒火一下窜了出来,和赵某推搡起来,被众人拉开的二人并没就此打住,反而越骂越凶,赵某扬言分分钟把杨某踩死,杨某心想,与其被你欺负,不如先下手为强,借着酒劲马上想到实施一场报复……

离席后,杨某马上回到家,从厨房提起刀就冲向赵某家。赵某房门紧闭,杨某以为赵某躲了起来不敢出来,提起右脚便把房门踹开,见堂屋只有赵某的两个孩子,杨某心中壮着胆,心想,一不做二不休,今天就杀你全家,举起刀就向两个孩子刺去,腹部被刺伤的大儿子转身就往外跑,杨某顺势追了出去,又见到了赵某的妻子和赵某的三子,赵某心想,反正我今天是活不成了,你们一个也别想活!将刀再次刺向赵某的妻子和赵某的三子……杨某自认为杀死了四人,已是死罪,回家给妻子交代了家事便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法院审理,杨某酒后因与赵某发生口角拉扯,为了泄愤报复,欲将杨某及家人杀死,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致一人重伤,四人轻微伤,属故意杀人未遂。结合自首情节,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年,附带民事赔偿64,013.28元。

杨某对此次醉酒后使用暴力手段犯罪的行为,感到深深的后悔,他说:“当时,我喝了酒之后,感觉天不怕地不怕,趁着酒劲,做出了傻事,我深深的感觉到我当时的行为是多么的冲动和愚蠢,如果当时我能深刻了解到法律知识和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我就绝对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借酒浇愁,却浇灭了自己的一生

2017年除夕夜,陆某家与无数家庭一样,准备好了热气腾腾的饭菜,一家人聚在一起享用年夜饭。酒过三巡,陆某借着酒劲,向父亲提出了年后修建房屋的想法,希望得到父亲的支持。可父亲却并未答应,并以其年纪还小为由让其年后先外出打工贴补家用。

希望落空的陆某认为父亲偏心,帮大哥修建了房屋却拒绝自己的请求,随即与父亲发生激烈争吵后摔门而出。好端端的年夜饭就此不欢而散,而怒气冲冲的陆某则去超市购买了大量啤酒,坐在路边“借酒浇愁”,在大量酒精的作用下,陆某越发愤慨,竟萌生了放火烧房泄愤的极端想法!

凌晨3时,已经处于严重醉酒状态的陆某摇摇晃晃回到父母家中,用打火机点燃了屋内堆放的干柴,还将点燃的柴火分散到各处房间扩大火势。被浓烟和火光惊醒的父母呼唤左邻右舍帮忙灭火,可此时满心只想泄愤的陆某早已失去理智,手持点燃的木柴四处挥舞阻止父母和邻居灭火,在陆某疯狂的大笑声中,火势越来越大,并逐渐蔓延到了一墙之隔的邻居家。

当消防车赶至现场扑灭熊熊大火后,父母和邻居家的房屋已被完全烧毁,看着眼前的残垣断壁,陆某才如梦初醒,所幸邻居家外出探亲无人在家,未造成人员伤亡,可父母和邻居却已无家可归,家中财物也全都化为灰烬。

当在派出所彻底清醒过来的陆某从民警口中得知自己的罪行后,盯着手上冰冷的手铐不禁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却已无法挽回。

经法院审理,陆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父母搬住到了大哥家,母亲因此一病不起,而年迈的父亲和大哥还要帮其赔偿邻居家的经济损失,原本其乐融融的家庭就此被断送,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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