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学校组织的篮球比赛,一不小心受了伤,责任应该谁承担呢?
今天,咱们就来了解一起相关案件。
01案情简介
2018年5月,某中学学生张某在该校组织的篮球比赛中受伤。
张某受伤后被送至医院诊疗,经诊断,小张为右踝关节骨折。医院为小张行“右踝关节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小张当月25日出院。去年7月11日小张又到该医院行“内固定取出术”,当月16日出院。两次住院、复查的医疗费等均为自行垫付。
因与学校协商未果,小张起诉要求校方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31万余元。
诉讼中,张某申请对其受伤造成的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1、被鉴定人张某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十级,人体致残率10%。2、被鉴定人张某的护理期30-60日,营养期60-90日。张某支付鉴定费4350元。
关于张某受伤的原因,张某方陈述:篮球比赛是在学校的篮球馆中进行,张某是在争抢篮球落地的时候受伤,没有和其他同学碰撞,可能是篮球馆场地滑以及学生运动出汗没有及时清理地面造成张某受伤。
某中学方陈述:篮球比赛是学校组织的,比赛本应在室外进行,因当天天气原因改为在篮球馆进行,篮球馆场地是新装修的,确实有些滑,比赛过程中未安排专人负责清理比赛场地。
02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某中学在案涉篮球比赛的安排组织上存在一些问题,诸如临时更换比赛场地、新比赛场地地板滑、未安排专人清理场地,该相应问题与张某受伤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故某中学应对张某受伤承担一定责任。
同时,篮球比赛作为一项较为激烈的运动,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和危险性,张某对此也应知晓,其对该次受伤亦应自担一定风险和责任。
此外,某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篮球比赛,也是为了增进学生友谊,增强学生体质,应当得到鼓励和支持。
基于上述分析,本院判决该学校赔偿张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辅助器具费共13万余元。
03法官提示
一方面,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尤其是有一定风险性的活动时,应完善安全保障工作,结合集体活动的类型和参与人员的数量等情况,妥善选择布置活动场地,提前谋划应急事件处置应对预案。
另一方面,学生参加集体活动时既要尽力而为、踊跃参加,也要量力而行、注意安全,尤其是参加具有一定风险性的活动时更要妥善评估自身身体健康情况,做好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避免出现身体的损伤。
供稿 | 张 云
图片 | 网 络
编辑 | 李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