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来源于富宁警方
编辑|熊云燕
近日,富宁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快速反应,在短短18小时内成功侦破一起抢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缴获被抢手机2部,现金600元以及作案车辆1辆。
近日,受害人黄某到富宁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报案称:其在富宁县天成体育馆旗杆旁被一名男子抢走两部手机及600元现金。接警后,新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通过受害人描述的外貌特征和调取周边监控视频等资料进行仔细分析对比后,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兰某某以及作案车辆。经过民警的走访及细致摸排,于18小时后在富宁县瓦窑村将犯罪嫌疑人兰某某成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兰某某对其在富宁县天成体育馆旗杆旁实施抢劫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兰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道路千万条
千万别走违法犯罪这一条!
欲想不劳而获抢劫他人财务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连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务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